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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新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强化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15-02-02 00:00 来源:三门峡市审计局
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卢氏县政府于2014年12月25日出台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该办法以政府投资项目为出发点,要求规范投资审计行为,政府投资40万元(含4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对其预算执行情况、竣工决算、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对政府投资4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有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不进行审计。
本《实施办法》共计二十七条,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规范性要求,使委托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