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看守所改造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日公告)
2015年第59号(总第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陕县审计局对陕县公安局负责建设的陕县看守所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陕县看守所改造工程位于陕县209国道尤湾高铁桥南500米,主要工程为监区讯问室改造(增加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原地板拆除重新做木地板、室内涂料拆除恢复和安装灯具等)、监区过道门安装、水电改造、及室外地坪改造等。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陕县公安局在审计期间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陕县看守所改造工程的建设状况,施工管理基本规范。但审计时也发现,该项目在造价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多计工程价款69223.88元。陕县公安局报审的陕县看守所改造工程送审金额为269229.19元,审定金额为200005.31元,多计工程价款69223.88元。
陕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要求建设单位据实结算。目前,陕县公安局对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