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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关于三门峡市陕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8 16:46 来源:陕州区 作者:


2021年第106号(总第15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7月30日,对三门峡市陕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区发改委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区发改委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与设计审批股、农村地区和经济振兴科、工业能源和高技术经济发展科、社会和服务业发展科、经贸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和收费管理科、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科、粮食物资储备管理科;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三门峡市陕州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三门峡市陕州区物价管理所、三门峡市陕州区价格认证中心。

202012月底,区发改委及其下属机构共有人员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财政全供事业编制27名;实有37人,其中:行政在编16人,工勤在编1人,财政全供事业在编20人。

(一)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情况

2020年度区发改委经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基本预算:年初收入预算为6,415,758.14元,调整预算为52,049,006.85元,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049,006.85元;年初支出预算为6,415,758.14元,调整支出预算为52,049,006.8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85,623.4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0,885.80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683,247.63元、其他支出42,265,75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83,500.00元。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列支情况

2020年度区发改委预算收入支出表反映,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138.00元,占全年公务费的0.30%;无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接待费。

会议费159,373.00元,占全年公务费的2.28%。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发改委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收支情况,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区发改委存在超标准发放值班费、差旅费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标准发放春节及国庆节值班费等2,100.00元

(二)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19笔、34,195.50元

(三)虚列2019年“双替代”供暖设备应付账款52,650.00元

(四)会议费报销手续不齐全159,373.0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超标准发放春节及国庆节值班费等2,100.00元,审计期间,该问题已整改。区发改委相关人员已退还多报销的值班费2,100.00元。

(二)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19笔、34,195.50元,责成区发改委今后应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严格审核把关。

(三)虚列2019年“双替代”供暖设备应付账款52,650.00元,审计期间,区发改委已调账,冲减相关企业应付账款52,650.00元。

(四)会议费报销手续不齐全159,373.00元,责成区发改委今后应加强管理,按规定列支会议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建议:

(一)区发改委应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规范经济活动行为。

(二)区发改委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三门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差旅费、会议费、值班费等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加强对单位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区发改委提出了整改建议,该单位已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