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审计局关于故县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
2019年第266号(总第1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2019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9月26日起,对故县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2018年收入、支出情况
2018年该镇财政收入合计9206万元。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6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28万元, 补助收入5574万元,专用基金138万元。
2018年财政支出合计6782万元。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2436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3510万元,基金财政预算支出138万元,上解支出698万元。
2018年末结余730万元,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14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2200万元。
(二)2018年末资产、负债情况
2018年12月末资产总额4239万元,其中:其他财政存款955万元,其他应收款2284万元,股权投资1000万元;负债总额3509万元,其中: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92万元,与上级往来-1451万元,其他应付款4868万元;净资产总额73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故县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它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镇2018年度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政收支活动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但是审计中发现该镇政府存在滞留专项资金、扩大开支范围等违规行为,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纠正,不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三、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滞留退耕还林专项资金503,509.80元
(二)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9,688.62 元
(三)违规发放各项补助15,680.00 元
(四)列支非预算部门经费2,706,390.04元
(五)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账实不符
(六)利息收入未入账992.14元
(七)未及时办理报销手续,重复报销差旅费80元
(八)无公函列支招待费454,863.10元
(九)账表不符
(十)备用金借款数额大,未及时报账,白条抵库86,000.00 元
(十一)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43,250.00 元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灵宝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向故县镇人民政府提出了整改建议。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