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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湖滨区2018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的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8 14:35 查阅次数:289 来源:农业科 作者: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公告)

2019年第56号(总第10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十六条的规定和中共三门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审计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三纪发〔2019〕4号)要求,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7月12日,三门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湖滨区2018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乡镇财政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效益性。重要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湖滨区所辖10个乡及街道办事处(其中:农业乡、街道5个,非农业街道5个)。全区乡(街道)及所属部门编制489个,实有622人(在编在岗473人,借调1人,临时人员148人),超编7人(超编60人,空编53人),借调出23人。其中5个乡(街道)财政所编制30人,实有人员14人。

2018年湖滨区乡镇财政支出1457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8.34万元(人员经费8393.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784.96万元),项目支出399.35万(基本建设类项目396.85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2.5万元)。

湖滨区全年扶贫项目35个,共1661.28万元,此次审计重点抽查15个项目、涉及761.88万元(占45.86%),3个乡、6个村,入户调查农户13户。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湖滨区人民政府重视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各乡、办事处党委、政府基本能够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及有关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促进国家各项政策落实。湖滨区各乡及街道办事处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本次审计发现,湖滨区部分乡镇及办事处存在支出依据不充分、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财政收支的真实性方面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支出依据不充分、不完整1213.66万元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362.01万元

    (1)湖滨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长期未入账360.94万元。

    (2)磁钟乡少计固定资产1.07万元。   

    3.截留财政收入36.72万元

    4.超限额支付现金3.84万元

    5.其他问题

    (1)磁钟乡将财政资金256万元借出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2)列支不合规票据5.63万元。

    (二)财政资金安全性方面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财政管理不规范15.82万元

     2.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38.77万元

     3.超标准、超范围支出21.61万元

     4.高庙乡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265.93万元

 5.违反三重一大规定250.85万元

 6.违规列支电话费、发放津补贴15.63万元

 7.往来账项长期挂账不予清理,职工个人借款长期不报账89773.83万元

 8.使用过期票据45.22万元

(三)财政支出的绩效方面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未按要求对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湖滨区10乡镇未按要求实施本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2.部分乡镇扶贫车间药材加工项目建成未投入使用,闲置浪费305万元

 3.滞留土地补偿款68万元

 4.惠农补贴资金年底未按规定兑现到位121.88万元

 5.公务灶收支管理不规范10.3万元

 6.其他问题

 (1)高庙乡违规经商办企业。

 (2)3名公职人员长期未在岗。

 (3)1名公务员在国有企业任职,但未转移行政、工资等关系。

(四)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情况和问题

 1.财政所人员少,年龄老化,造成监管不到位

 2.交口乡垫付公司地租款147万元无法收回

对审计发现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湖滨区政府提出整改建议,湖滨区政府已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三门峡市审计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