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灵宝市2018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2017年和2018年“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结果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公告)
2019年第59号(总第10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审计灵宝市扶贫工作和“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通知》(三审农通〔2019〕34号)要求,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5月30日,三门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灵宝市2018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2017年和2018年“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要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底,灵宝市有贫困乡(镇)共10个21个贫困村,未脱贫2002户4462人,资金安排总额为12387.05万元,涉及产业发展类共计67个项目,其中:光伏项目11个,涉及资金1750.53万元;其余56个项目涉及温室养鸡大棚建设、养羊、养牛、老果园提升改造资金安排3262.34万元;2018年公共服务类22个项目,安排资金496.37万元;基础设施类21个,安排资金307.81万元。
2018年易地搬迁安排建设规模29060.22平方米,可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314户1095人,项目总投资6570万元,涉及2个乡(镇)4个安置点。
2018年灵宝市共投入扶贫资金12387.05万元,共涉及112个扶贫项目。此次审计抽查扶贫资金11103.97万元(占89%),涉及37个项目(占33%)、11个乡(镇)、60个行政村,入户调查农户227户。
2017至2018年,灵宝市共安排耕地地力保护类、低保五保等8类惠农补贴资金54685.6万元,此次审计重点抽查了26405.68万元(占48%),涉及11个乡(镇)、22个村,入户调查农户118户。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一)扶贫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灵宝市政府在扶贫工作中,能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在产业扶贫方面,引进广东温氏养殖企业集团,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在光伏扶贫方面,积极与三门峡经济开发公司协作,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在工程建设领域,基本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认真落实行业扶贫政策,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此外,此次审计发现灵宝市在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还存在部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和部分光伏项目建成未发挥效益等方面的问题。
(二)一卡通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灵宝市能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通过财政直接拨付至农民一卡通,其他惠农补贴资金虽通过乡(镇)和主管部门拨付,但未通过一卡通系统打入农民一卡通帐户。
此次审计发现灵宝市在惠农补贴分配管理使用中还存在惠农补贴发放管理缺少统一明确的制度规定、公益岗重复、向非耕地承包人(户)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现金发放惠农补贴等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1.产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1)2户非贫困户享受到户增收项目政策扶持1.6万元。
(2)2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到户增收项目分红0.2万元。
(3)扶贫产业扶贫项目未投入运营,而为带贫户分红,涉及50.4万元。
(4)扶贫产业项目选址不合理。
2.就业创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1)4名培训对象不具备劳动能力享受培训,涉及0.65万元。
(2)16人重复享受短期技能培训3.05万元。
(3)18人不符合条件聘为公益性岗位。
3.生态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1)公益林森林资源管护费未按承包面积进行发放,存在1人少发和3人多发管护费0.33万元。
(2)营造林验收合格面积9742亩未发放补助资金272.776万元。
(3)营造林未验收合格支付补贴308亩8.62万元。
(4)2018年营造林合格率低,合格率52%。
(5)无项目规划方案,申报生态林资金156.3万元,致使资金滞留。
(6)生态林、退耕还林资金467.24万元拨付缓慢。
(7)9人不符合条件被聘为护林员。
4.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68名60岁以上部分老人未领取养老金。
5.扶贫助残政策落实不到位
(1)27名非贫困非残疾人享受五保。
(2)153名非重度残疾人领取护理补贴。
(3)131名死亡人员领取残疾人护理补贴,涉及3.02万元。
(4)6名村干部及家庭成员享受低保。
(5)2017年、2018年7名缴纳公积金人员、领取养老金人员及公职人员享受低保。
(6)62名死亡人员领取农村低保金。
(7)8名五保人员死亡领取补助2.13万元。
6.交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农村公路加宽工程质量部分路段存在质量不佳,涉及22.39万元。
7.基础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29.9万元
(1)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产品采购验收与合同规定购买入库物资型号不符,水利物资设备长期被上级部门占用,管理缺失,无发挥相应效益。
(2)水利设备部分外借。
8.电网升级和网络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1)网络扶贫专属资费优惠政策未落实。
(2)光伏项目未并网发电,未能及时发挥效益,涉及680万元。
9.环境整治工程政策落实不到位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项目未招标,涉及715.48万元。
(二)“一卡通”惠农补贴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
1.惠农补贴发放管理缺少统一明确的制度规定
2.现金方式发放108.44万元惠农补贴
3.已要求纳入“一卡通”管理的惠农补贴项目实际并未通过“一卡通”发放812万元
4.相关主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备,影响扶贫政策措施精准落实
5.向非耕地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4.85万元
6.层层转拨惠农补贴资金39854.36万元
7.惠农补贴未按时发放,资金结余额较大,涉及1890.72万元
8.3户非独生子女享受奖励补贴
9.147名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享受移民后期扶持资金79.53万元
10.已占用耕地继续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3.21万元
对审计发现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灵宝市政府提出整改建议,灵宝市政府已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三门峡市审计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