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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两办《规定》,不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20-08-27 11:00 查阅次数:1189 来源:经责科 作者:王宏刚

 

认真学习两办《规定》,不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 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王宏刚

 

201972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出台,为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提供了制度保证。在具体的审计实践中,只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才能不断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上台阶、上水平,为促当地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强劲的审计力量。

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中央两办《规定》,提高政治站位。

中办、国办出台的《规定》,为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作为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体审计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该《规定》,要逐章逐条逐字地去深入学习,真正弄通悟透,深刻领会其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审计评价和审计结果运用的内在要求,并将这些基本要求运用到具体的审计工作中。通过学习《规定》,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政治站位,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要提高政治站位,应着重理解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理解《规定》制定的目的。

1.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大作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党对审计局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深刻阐述了新时代审计工作的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问题,为审计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根本遵循。《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2.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从严治党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审计揭示领导干部是否存在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误、重大损失浪费和重大管理漏洞,促进其依法用权、秉公用要、廉洁用权,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在审计中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拊推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激励和容错免责机制,保护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其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3.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审计机关的政治责任。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作为审计的主要内容,以中央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重要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为抓手,推动党中央重在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审计就像体检,不仅是为查病,更是为了治已病、防未病。做好常态化的“经济体检”工作,应坚持监督和服务并重,更好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把审计重点事项置于经济社会运行的大背景下分析,把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放在改革发展的大局下审视,注重研究宏观政策走势和经济发展新形势,把握政策实质、吃透政策精神,注重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提升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

二要理解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

政治机关。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审计委员会,将办公室设在审计署,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机关是政治机关,要求审计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宏观管理部门。《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将审计机关列入宏观管理部门,要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充分发挥审计部门全面、专业、客观的优势,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经济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审慎评价。

三要理解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要围绕这一目标要求,突出审计重点,通过审计重大经济方针政策落实情况,促进经济发展质量;通过审计财政、企业、金融、民生、投资等领域改革任务完成情况,促进全面改革;通过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抓住重大资金分配、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揭示存在问题,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

根据上述目标任务,审计人员要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预见性,及时揭示和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全力做好审计项目的实施。

由于审计内容和审计对象的特殊性,以及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性。所以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严格审计程序,重点抓好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报告三个环节,才能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

 (一)做好审前调查。审前准备阶段必须做到审计调查的全面性,审计方案的务实性和可操作性。搞好审前调查可以防止由于审前调查不够而使审计实施中审计重点、审计疑点确定不准的情况。根据《规定》要求,可以通过召开审前座谈会、个别谈话、查看被告审计单位账表等方式,从多方面进行调查了解,多与被审单位沟通,要求被审单位提供各种数据,可以根据被审单位上报的各种财务、资产资料进行数字分析,寻找疑点和重点,也可以结合以往审计情况做出初步判断,审前调查越是全面、详细、准确,越是有利于提高审计实施的效率和效果。同时,要在审计调查基础上制定好审计方案,审计方案要具有务实性,要紧密结合审计项目的具体实际制定,尽可能详细科学、可操作性强,能够真正指导审计实施,确保顺利、圆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标。

(二)抓好审计实施。审计实施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是关系到审计项目成败的关键所在。根据《规定》要求,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突出审计重点。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抓重点,不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突出重点才能提高成效。在经济责任审计时应重点审查领导干部五方面履职情况: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二是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三是本地区、本部门(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四是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如果是国有企业,还要看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五是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针对不同审计对象抓不同审计重点。

除了高度重视共性问题外,同时还应重视不同审计对象的个性问题。例如对部门领导审计时,要重点揭示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在单位资产变化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等情况。而对所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审计,重点应核实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等。

2.改进审计方法。实施审计过程中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审计组织方法和技术方法。一是要灵活安排审计项目。要分别轻重缓急,对拟提拔、拟调任的优先安排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要及时安排集中力量抓紧审,对于拟退居二线的、已经退休或准备退休的、不涉及升迁调动的可根据审计力量、审计时间适时进行审计;二是要注重工作结合。要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政策跟踪、自然资产、财务收支审计、审计调查等紧密结合,加强审计调查力度,以获取准确充分的证据,从而将问题核实准确,调查清楚。三是要加大延伸审计力度。审计中发现的许多问题的疑点和线索,要想有所突破和彻底落实就必须进行延伸审计,对相关的经济活动,关联年度的账务、数据等资料进行追根溯源,认真核实,深入查究,以查清问题的来龙去脉,在审计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包括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中个人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等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3.充分利用大数据开展审计。大数据审计在当前审计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可以大幅度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开展大数据审计,可将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通过计算机进行定量分析,达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效率的目的。

三、审慎做好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环节,既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又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应当根据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在审计查证或者认定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依照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责任制考核目标等,在审计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包括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中个人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等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审计评价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对审计中未涉及的事项不作评价。

本条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总体要求、内容、依据和方法都进行了明确。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和把握:

1.明确了审计评价的总体要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根据不同领导干部职务的职责要求,要查证或者认定事实的基础上,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对审计未涉及的事项不作评价。需要说明的是,经济责任审计不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全面评价,不能“包打天下”,不能超越法定职责权限进行审计评价,而是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评价,为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等提供专业、客观、准确的参考。

2.明确了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在审计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包括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中个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作出明确评价。审计评价必须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全面客观地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既要看问题也要看成绩。坚持审什么评价什么,审计评价内容不以能超出审计范围,对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或者不适当的事项不作评价。

3.明确了审计评价的主要依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判断是非、评估绩效、得出评价结论的标准,首先是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中央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其次是责任制考核目标,行业标准,有关职能部门、主管部门发布或者认可的统计数据、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公认的业务管理或者良好实务,以及被审计单位制定的重要发展战略规划、内部规章制度等。实践中应当针对审计评价的具体事项,综合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特点、岗位性质等因素,选择科学、适用的评价依据。

4.明确了审计评价的方法。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如采取目标责任法、历史参照法、业务比较法等,纵向比较被审计领导干部审计时或者离任时与上任时的有关数据,横向比较自然资源禀赋相近、岗位性质相似、行业性质相同的地方(部门、单位)的有关数据,将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或者事项放到发生的历史背景等客观环境下进行统筹考虑,辩证分析,审慎作出评价。

实践中,应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特点、岗位性质和实际需要等因素,选定适用的评价方法。设定评价指标,应当简明实用、易于操作,并且有准确可靠的数据来源和支撑,相关评价指标应当与评价的具体内容和事项密切相关,能够反映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同时,还要考虑不同类别、不同级次、不同地区(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履职特点、自然资源禀赋等实际情况,评价指标应各有侧重,还应根据发展要求及时调整。

以上发言,仅供大家在具体的审计实践中进行参考。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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