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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发布时间:2020-07-02 00:00 查阅次数:1132 来源:河南省审计厅 作者:杨波

 

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以任中审计为主,及时学习新出台的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适应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新形势、新要求。

近日,国务院颁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监督。

一些地方行政决策尊重客观规律不够,听取群众意见不充分,违法决策、专断决策、应及时决策而久拖不决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因当地群众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项目无法落地或者匆匆下马。这些问题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有损营商环境,影响改革推进和经济社会发展。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这五大程序,让重大行政决策过程成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过程,能够有效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可行性、稳定性。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实施,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制度保障。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审计重大行政决策的内容,还要审计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更重要的是审计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效果情况,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