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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建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发布时间:2017-09-05 00:00 查阅次数:1654

      近期,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部分单位没有按照相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存在“重购轻管”的现象,使固定资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固定资产是单位开展工作的基本物质条件,为国家所有,为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使用。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但长期以来,由于对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比较淡薄,思想认识不够,责任心不强,只管使用,不计成本及损失,不进行定期盘点、核对,导致单位资产的实际使用数与账面数不一致等现象大量存在。同时,因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等事项涉及到单位内部各股室和职工个人,但相应的职责界定不明确,资产管理无法落到实处,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和报废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存在随意处置的现象,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管理混乱。

     (二)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相脱节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很大部分统一由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但由于当前政府采购资产的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备,存在采购与管理脱节情况。表现在:统一采购的资产已交付单位验收使用,而单位财务部门却没收到发票、入帐通知书等资料,从而导致单位财务部门无法掌握新增固定资产的情况,造成账外资产,使固定资产数据失真,无法保障资产安全完整。

       二、存在的问题产生原因
       综合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单位领导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有关法规了解甚少等,造成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二是固定资产内控制度不健全,虽然设置相关制度,但没有很好的执行,形同虚设,导致会计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出现薄弱环节;三是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职责不清,长期对固定资产不盘点不清理,造成丢失、损毁;四是单位财务部门在固定资产核算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固定资产管理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部门严重脱节造成账实不符,家底不清。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单位领导为核心的财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规则。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对已完工的基建工程、购入的固定资产、收到的捐赠资产等及时入账,并按照数量、金额一一登记明细账簿,编制固定资产卡片,并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按照实际盘点情况及时调增调减固定资产,确保账、卡、实相符。
     (三)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加强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完善固定资产的领用、交接、处置程序,并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为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使用效率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