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三门峡市审计局 > 公告公示 > 文章详情

三门峡市审计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15 00:00 查阅次数:588

2018年市审计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预算年度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  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附件:2018年审计局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三门峡市审计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处(室、局)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审计信息中心2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根据三政办[2015]3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 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的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和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市、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商务中心区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6.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7.市政府部门、县(市、区)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应由市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按规定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探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 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负责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以及简政放权推进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市)、区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一) 在全市审计领域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参与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5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编制5人;在职职工50人,离退休人员31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的部署要求,紧扣发挥优势打造“五彩三门峡”、建设“三地五中心”、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大局,持续坚持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融合抓、双提升”工作布局,以“效能革命”为动力源泉,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着力推进审计整改,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三门峡高质量发展壮丽篇章发挥审计的护航督查和监督利剑作用。

一是坚持质量立审,要明确审计监督职责权限,加强审计规范化建设,正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二是坚持成果优审,要进一步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认真开展“审计整改落实年”,加强和规范审计发现案件线索移送,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三是坚持人才兴审,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增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素质和能力。四是坚持科技强审,积极推进联网审计建设,加大数据集中和管理力度,提升全市审计信息化建设水平。五是坚持改革促审,要做好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县(市、区)审计机关的领导和对内审工作的指导监督,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部分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审计局2018年预算收入1497万元,预算支出149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各增加670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社保、医疗等费用增加,上年结转结余转入。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万元,项目支出64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0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各增加173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社保、医疗等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47万元,审计业务150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3.5万元,死亡抚恤0.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4.1万元,住房公积金44.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8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精神文明奖、绩效工资;商品服务支出9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离退休费、津贴、其他、离休人员公用、退休人员公用、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8三公经费预算为9.5万元。201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7.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较没有变动,未安排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较没有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7.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用车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及二级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47万元,主要保障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安排108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组织对各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附件:2018年审计局预算公开表(内含8张表)1528014908.xls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