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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发布时间:2020-08-27 00:00 查阅次数:2274 来源:河南省审计厅 作者:杨波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以任中审计为主,及时学习新出台的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适应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新形势、新要求。

 日前,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72条,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对“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确立了基本规范。同时,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强化市场主体保护、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加强法治保障这5个方面,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

《条例》聚焦企业反映集中的“准入不准营”、市场退出障碍、“融资难、融资贵”、审批手续多时间长、执法检查过多过频等痛点难点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作为审计部门,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审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加大对影响、制约、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审计力度,加强财政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民生项目专项审计等综合审计结果的分析和研判,努力揭露影响和制约优化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站在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高度提出高质量的审计建议,严肃揭露和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做好审计发现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必要时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整改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