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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审计局实行审计纪律公示制度

发布时间:2014-07-25 00:00 查阅次数:535 来源:三门峡市审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印发加强审计纪律八项规定》、省市审计机关《关于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的通知》、中共陕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确保审计组和审计人员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陕县审计局要求各审计组进点时要将《审计纪律公示》连同审计(调查)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并张贴在被审计单位明显位置或以电子屏显示,向被审计单位公布审计项目名称、“八不准”审计纪律、审计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接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监督。图为陕县第一初级中学校园东围墙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组在陕县第一初级中学校门口及校园公示栏张贴的《审计纪律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