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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审计局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 (三年)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25 00:00 查阅次数:416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审计局的委托,就三门峡市审计局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三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澄清,变更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门峡市审计局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三年)项目

二、项目编号:三财采购【2016】第214号总第2587

                   三公资采【2016138 

三、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为“投标报价与采购控制价相比:高于者按无效标处理,相等者得20分;每下浮10%2分,最高得10分;不足10%采用内插法计算,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变更为“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贯标认证”评分要素予以删除。

变更为“荣誉”。变更后的评分标准为“企业或项目负责人2011年至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先进表彰每个奖项1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先进表彰每个奖项0.5分;最高得4分。”

3、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10”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上述人员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中一人未能参加开标会议或未能出示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标。”

变更为“招标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

4、招标文件中因上述三条需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以变更后内容为准。

四、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话:0398-2608915

采购人:三门峡市审计局

联系人(电话):薛先生 0398-288536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明珠科技楼325   

联系人(电话):熊女士 黄女士 18539809323 0398-2992894

电子邮箱:bjjhrzsm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