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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黄河河务局2011至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3-12-24 00:00 查阅次数:578 来源:灵宝市审计局 作者: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公告)
2013年第07号(总第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灵宝市审计局于2013年10月12日至11月2日对灵宝市黄河河务局(以下简称河务局)2011至201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灵宝市黄河河务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国家治理黄河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灵宝境内70.9公里黄河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设与管理、防汛、防凌工作,灵宝黄河河段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全市三门峡库区335米高程以下的滩涂开发与管理工作。2010年5月,根据工作需要,经政府批准,成立灵宝市移民工作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项目编报、实施,组织开展移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现两处机构合署办公。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老干科、工程防汛科、移民人口科、移民项目科、水政水保科、滩涂管理科8个职能科室,治黄7个工程管理所。目前共有人员229人,事业编制20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供给,自收自支编制125人,退休人员50人,领导职数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党组成员1名。
 2011年12月31日河务局资产10648466.09元,负债518988.80元,净资产10129477.29元。
2011年度河务局收入3637299.67元,事业支出4422861.85元,当年收支结余-785562.18元。
2012年12月31日河务局资产11149778.70元,负债516585.22元,净资产总计10633193.48元。
2012年度河务局收入4646653.34元,事业支出4142937.15元,当年收支结余503716.1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灵宝市黄河河务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1至201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政收支活动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但在财务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违纪违规行为,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1年河务局使用不合规票据取得原始凭证344767.00元。
(二)河务局2012年差旅费、业务费、会议费列支招待费,未按真实经济事项报票据98252.00元。
(三)鑫河公司2011年购电脑、打印机等共计5860.00元,未入固定资产账。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灵宝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并提出审计建议,相关问题正在进行纠正和落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