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公务灶”健康持续运行,充分发挥“公务灶”服务干部职工、节约公务接待费用、遏制奢糜浪费之风,三门峡市纪委、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公务灶”管理。
《通知》规定,各级各单位要按照“突出本地特色,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单位和工作实际,明确“公务灶’’用餐标准和接待范围。单位职工在“公务灶”就餐,应当提供家常菜,并根据成本核算确定和收取费用。要修订完善“公务灶”管理制度,对财产管理、伙食管理、物资采购、来客接待等作出明确规定,要建立公务接待专用账簿,制定用餐审签制度、实名登记制度、定员陪同制度、公务接待公开制度,促进“公务灶”管理的规范化。
《通知》强调,“公务灶”要切实做到“七严禁”:严禁在“公务灶”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补贴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在“公务灶”用餐;严禁借“公务灶”变相为职工发放福利;严禁向所属单位及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以及个人转嫁接待费用;严禁个人承包“公务灶”营利经营;严禁占挪用“公务灶”公物;严禁为领导干部开小灶,搞特殊化。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审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执行“公务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以“公务灶”为名,搞豪华装修、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变相给职工发福利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将从重从严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违反接待规定的,按照“谁主张处理谁、谁接受处理谁、谁要求处理谁”的原则予以严肃查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