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宝市审计局协同灵宝财政局对全市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进行专项检查治理工作。
此次检查治理的范围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该市共有党政机关73户,事业单位172户,社会团体6户,自查单位共计251户。根据自查结果,确定了20家重点检查单位。
专项检查采取听取单位自查汇报、查阅会计资料、受理举报、提出督导意见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费等设立“小金库”问题,促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预算收入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