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灵宝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2015年灵宝市市委组织部委托灵宝市审计局对23名市委管理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进一步提升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灵宝市审计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进行周密安排,要求抓好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管理以及审计成果开发利用等重点环节,扎实有效地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向组织部门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截止目前灵宝市审计局已成立5个审计组,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图为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