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近期,湖滨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是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2020年,围绕全区机构改革,以审计全覆盖为牵引,系统整合、内联外合、有序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把属于本级监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组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消除审计监督盲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现“公共权力运行到哪里、审计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加强项目计划、审前调查、现场实施及审计评价与建议等关键环节,全面实施“质量提升”工程,防范审计风险,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中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数据可靠。做到责任链条完整、审计评价审慎、结果文书规范,以党委政府满意不满意、人大评价高不高、被审计对象真心接受不接受来考量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坚持科技强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打造智能审计平台,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聚焦重点,提升效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的要求,加强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的综合分析,聚焦重点领域、重要时点、关键环节,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力求从体制、机制和管理层面提出建议和意见,做到精准发力、靶向治疗,同时全面实施审计“成果运用”工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共性问题清单、履行经济责任风险清单、履职尽责“白名单”制度。有效整合利用纪检、巡视、内审等各类监督成果资源,完善成果共享机制,深化整改问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真正形成审前共商、审中互动、审后运用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审计综合效果。
三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建立健全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机构编制、审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实审计队伍,增设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一名(副科级)。主要领导干部经常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及时解决困难问题,支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