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公开承诺
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公开公示承诺内容
一、主要行政执法项目:
(一)行政处罚(共5项):
1、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
2、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
3、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4、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咨询、代理等单位和个人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处罚。
5、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虚假审计结果、违法收费、隐瞒问题的处罚。
(二)行政强制(共1项)
封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共1项)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采取法定审计处理行为。
二、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1、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
2、对查出问题处理处罚不到位,尤其对责任人的处理处罚。
3、行使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不够规范。
4、部分审计项目取证不规范。
三、整改落实承诺:
1、公开重点审计项目审计结果。
2、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对财政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需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主管部门处理的,按规定及时移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规范处罚裁量权,在审计决定等文书中必须体现裁量标准的具体等级。
4、规范审计取证,审计组长对所有审计证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取证要求的,责令审计人员重新取证或补充证据。
5、强化审计决定落实责任,审计报告、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90天内,审计组要派人到被审计单位跟踪检查落实情况,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四、举报电话:2918885
电子邮箱:smxsjjf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