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级财政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104号(总第2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湖滨区审计局自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6月7日,对三门峡市湖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建设的2015年市级财政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算进行了审计。按照《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市级财政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南梁村、会兴镇马坡村、磁钟乡贾庄村、高庙乡羊虎山村。工程主要内容:(1)交口乡南梁村村间道路修建;(2)会兴镇马坡村道路拓宽及管道铺设;(3)磁钟乡贾庄村排水管、巷道修建;(4)高庙乡羊虎山村饮水管道铺设。2016年元月21日开工,2016年4月20日完工,工期90天。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三门峡市湖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目的建设情况,但在审计中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门峡市湖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报审的2015年市级财政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结算455,659.44元,经审计,审定结算价为347,612.79元,多计工程价款108,046.65元。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湖滨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三门峡市湖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已按审计报告核算的工程价款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