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大坝景区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委托审计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
2017年第219号 (总第6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湖滨区审计局自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2月24日,对三门峡市大坝景区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委托审计。按照《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情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m高浆砌块石挡渣墙长120m、新建浆砌块石防护堤1649m、新建漫水桥2座、种树1000株、撒播草籽10350㎡、废渣清运10750m³、场地整平15660㎡、客土换填1380m³、新建标志碑1座;2、项目发包情况,本工程由湖滨区国土资源局委托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开招标,于2013年2月5日开标,中标单位为河南省豫龙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于2013年3月7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170日历天。本工程监理单位为河南金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河南省矿源地质有限公司;3、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该工程合同约定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3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8月2日。实际开工日期:2013年6月1日, 实际竣工日期:2014年6月9日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本工程未按设计工程量完成是由于施工场地被铝矿石渣堆堆放,多方协调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使得未完成的项目得以继续进行,按照设计工程完成任务,使其达到预期治理效果。湖滨区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目的建设情况,但在审计中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门峡市湖滨区国土资源局报审的三门峡市大坝景区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结算2631779.27元,经审计,审定结算价为2494629.19元,多计工程价款137150.09元。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受委托单位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三门峡市湖滨区国土资源局已按审计报告核算的工程价款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