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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高庙乡位家沟村路灯亮化、排水明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发布时间:2017-12-25 00:46 来源:三门峡市审计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

2017年第247号 (总第6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湖滨区审计局自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30日,对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高庙乡位家沟村路灯亮化、排水明沟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委托审计。按照《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情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仿古景观路灯100盏、砖砌200×300mm排水明沟3000m;2、项目发包情况,本工程由湖滨区高庙乡位家沟村民委员会委托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公开招标,于2016年10月28日开标,中标单位为河南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2016年11月6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40日历天。本工程监管单位为湖滨区高庙乡位家沟村监督委员会;3、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该工程合同约定开工日期:2016年11月7日,竣工日期:2016年12月16。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湖滨区高庙乡位家沟村民委员会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目的建设情况,但在审计中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高庙乡位家沟村路灯亮化、排水明沟工程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535650.76元,审定结算金额为526221.67元,审减金额9429.09元。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受委托单位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湖滨区高庙乡位家沟村民委员会已按审计报告核算的工程价款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