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交口乡南梁村香菇大棚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 2017年第262号 (总第6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湖滨区审计局自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11月17日,对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交口乡南梁村香菇大棚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委托审计。按照《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50m×10m香菇大棚7个、50m×8m香菇大棚2个、40m×10m香菇大棚2个。大棚内外骨架均为为镀锌钢管,表面覆盖塑料薄膜,外面覆盖黑色遮阳网,场区内道路修整等;2、项目发包情况,本工程由湖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公开招标,于2017年4月11日开标,中标单位为河南绿之茵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2017年5月3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40日历天。本工程监理单位为河南宇源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合同约定开工日期:2017年5月15日,竣工日期:2017年6月24日。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三门峡市湖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目的建设情况,但在审计中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交口乡南梁村香菇大棚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818053.36元,审定结算金额为670229.58元,审减金额147823.78元。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受委托单位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三门峡市湖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已按审计报告核算的工程价款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