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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8 00:00 查阅次数:317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告)

2017年第308号  (总第724号)

三门峡市审计局自2017年327日至530日,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市政府主管质量技术监督的工作部门,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科技科、财务审计科、法规宣传科、质量监督管理科(市防伪办公室、市工业产品许可证办公室)、标准计量科、认证认可监管科(检测行业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9个职能科室、下属行政单位4个: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副处级),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湖滨分局,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副处级),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指挥中心,三门峡市标准信息情报所、财政差额预算事业单位1个:三门峡市有色金属质量科学研究所、参公事业单位一个:三门峡市纤维检验所。人员编制共计181人,其中行政编制79人,全供事业编制66人,参公事业编制12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4人。实有在编人员138人,其中行政编制73人,全供事业编制57人,参公事业编制8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编外聘用40人,其中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编外聘用1人,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编外聘用39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市财政批复市质监局及所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2016年初预算收入(财政拨款)2044.99万元,预算支出2044.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4.4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5.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97元、其他资本支出765万元。 追加预算430.67万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总预算(收支)为2475.66万元;2016年度全市系统决算报表显示 2016年度财政拨款2475.66万元,其他收入26.86万元,实际共收入2502.52万元;实际支出2611.41万元,动用以前年度结余108.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3.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4.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0.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52.5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687.26万元。

非税收入计划704万元,实际完成731.74万元,完成计划103.94%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质监局及其所属有关单位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各项财政财经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内部管理比较规范,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制度的落实也基本到位。单位的财务报表、账薄、凭证等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财政收支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向下属单位正式批复预算。

市财政局于2016412日批复市质监局2016年度收支预算,当年市质监局没有向下属单位用文件形式批复收支预算。

2.预算编制不细化。

市财政局对市质监局《关于批复2016年市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三财预〔201693号)中,预算(支出)不够细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经济分类只有办公费、水电费、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科目,而邮电费、交通费、取暖费、差旅费等其他款级科目均无细化。不符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四、(一)“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并结合我国国情,改革政府收支分类,科学地反映各类财政收支活动,细化预算编制,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创造条件”的规定。

3.无预算支出199.88万元。

2016年市质监局编外聘用人员40人,人员经费支出共计199.88万元,其中稽查支队15.16万元,质检中心39194.72万元,合计199.88万元,均无预算。

4.超预算支出97.94万元。

2016年市质监局机关及其下属预算单位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75.34万元,其中支出办公费19.30万元,印刷费1.05万元、手续费0.35万元,水费4.03万元,电费13.96万元,邮电费6.01万元,取暖费1.68万元,物业管理费16.54万元、差旅费54.02万元、维护费15.95万元、租赁费0.12万元,培训费10.82万元,专用材料费17.71万元、劳务费7.72万元,委托业务费3.79万元,工会经费13.60万元,福利费17.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1万元,年初批复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5.61万元,年终追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预算71.79万元,合计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7.4万元。超预算支出97.94万元。

5.无公函支出接待费4.1万元。

2016年,质监局及其下属单位共计支出招待费7.32万元,经审计核实无公函支出接待费4.1万元。其中局机关0.7万元,质检中心3.2万元,纤维检验所0.2万元。

6.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4.328万元

1)无依据发放奖励2.07万元。20166月,质检中心以先进个人、先进科室、突出贡献奖等各种名义发放2015先进奖励1.89万元,青年文明号奖励0.18万元,共计2.07万元。

22016年,发放湖滨分局局长(正科级)电话补助0.27万元。

3)购买商业保险1.988万元。2016年,质监局下属单位购买个人意外商业保险1.988万元,其中稽查支队160.8万元,质检中心991.18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白条列支慰问金1.79万元

2016年,市质监局及其下属单位在福利费中用白条列支看望职工病故慰问金1.79万元。且白条上没有病故家属签字。其中局机关71.3万元,质检中心20.24万元,稽查大队30.25万元。

2.质监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纤维检验所会计基础薄弱,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如报销差旅车票、补助、住宿费分开报销,分批报销、发票附件不全,住宿费无明细,未附完整的出差证明。

对以上问题,我局已依法进行处理并要求单位整改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