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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骆玉峰同志任陕州区区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的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9 00:12 来源:三门峡市审计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2018年第205号(总第955号)

2018年9月至 11月,我局对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骆玉峰同志任区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离任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骆玉峰同志基本情况

骆玉峰,男,汉族,19634月生,河南灵宝人,20166月至201712月任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代区长、区长;

(二)2017年底陕州区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陕州区辖49乡,440个行政村,国土面积1763平方公里,总人口34.4万。实际耕地保有量494635,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36168;湿地面积45000亩;林地面积1629215.85,森林覆盖率37.26%。陕州区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青龙涧河北梁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涧河东七里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标准。

二、审计评价

骆玉峰同志任职期间,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采取举措并取得以下成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土地资源方面陕州区政府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坚决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制度落到实处。

2、水资源方面 全面推行河长制,制定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制度。

(二)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

1、土地资源方面截至2017年底基本完成了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治理任务,治理面积1599.6亩,通过了国家七部委“绿盾2017”行动检查组的验收。

2、矿产资源方面基本完成了区域内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3、水资源方面 出台了《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州区2016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涧河流域水体达标方案》等方案。

4、林业资源方面基本完成了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治理任务。

5、生态环保方面 印发了《陕州区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七个实施方案》等。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

1、土地资源方面出台了《三门峡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了对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考核检查。

2、矿产资源方面印发了《陕州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升级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和《陕州区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化解过剩产能。

3、水资源方面(1)实施水资源用途管制及双控制度。(2)制订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制度。

4、生态环保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重大问题提交区委常委会集体决定。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准入关。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1、土地资源方面(1)截至2017年底实际耕地保有量494635亩。(2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超出上级下达保护任务168亩。

2、矿产资源方面(1)未能有效督促矿业权人编制恢复治理方案并进行恢复治理。(2)未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未督促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按时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3、水资源方面 2017年实际用水总量为6955m³,占计划目标的9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目标完成率100%。万元GDP用水量目标完成率100%。农田灌溉水利有效利用目标完成率100%2017年陕州区污水处理率90.8%

4、林业资源方面截至2017年底,陕州区林业面积达1629216亩,有林地899662.05亩,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58亩,森林覆盖率为37.26%

5、生态环保方面2016年至2017年,陕州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目标值;PM10 PM2.5平均浓度都低于目标值;青龙涧河北梁桥断面水质21项因子达到Ⅲ类标准; ,涧河东七里断面水达到Ⅳ类标准。

(五)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

1、土地资源方面  2016年至201712月已批准但未实施征地的土地面积 2116亩;批而未供的土地面积2723亩。

2、矿产资源方面(1)实施自然保护区与矿业权设置重叠退出机制。(2)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度督导。(3)矿业权人有效执行开发利用方案。

3、水资源方面(1)规范水资源论证。(2)完善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          

 4、林业资源方面(1)陕州区森林公安局2017年共立案39起,罚没收入86.33万元。(22017年开展森林消防综合演练3次,组织乡镇开展演练15次。任职期间,全区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3)截至2017年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达到98%,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6.5%,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5、生态环保方面(1)任职期间,行政处罚案件47起,处罚金额352.01万元,(2)编制了《涧河流域水体达标方案》,投资建成了南涧河污水输送和收集工程、观音堂镇生活污水输送至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程。(3)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深化工业企业整治。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完成“双替代”居民采暖8510户。(4)落实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了雨污分流改造。

(六)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

1、水资源方面(1)水资源费征收入库2016702万元,2017855万元。 (2)排污费征收20162017年征收1805.52万元,入库1661.78万元。

2、林业资源方面2016年至2017年区林业局收到植被恢复费等专项资金共计2738.55万元;截至2017年底支出2490.02万元,结余248.53万元。

3、生态环保方面2016年至2017年,黄标车淘汰补贴等14项环保专项资金共计1286.62万元。截至2017年底支出851.19万元,剩余的435.43万元已于2018年安排支出。

综合上述情况,审计认为骆玉峰同志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较好”。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方面未实现“多规合一”

(二)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及政策执行情况

1、土地资源方面(1)批而未征建设用地2119亩;征而未供建设用地604亩。(2)土地长期闲置10470亩。

2、水资源方面(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未完善。(2)未建立水资源监测监控机制。(3)水源地监测机制未正常运行。(4)未建立防汛抗旱信息系统。(5)水资源管理机构严重超编、经费无保障。

3、林业资源方面(1)机构超编严重。

4、生态环保方面(1)未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和信息技术平台。(2)未落实排水许可证制度。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重大决策方面

1、矿产资源方面(1)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未有效落实。(2)矿山储量动态未向区国土资源局备案。

3、水资源方面(1)未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水利预算支出下降。(3)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迟缓,资金拨付缓慢。

4、林业资源方面(1S245省道未批先建占用林地879.13亩。(2)张家坡水库工程未批先建占用林地405.6亩。

(四)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

1、土地资源方面(1)耕地保有量未完成目标5450亩。

2、矿产资源方面

1)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人灭失,土地复垦不到位。

3、水资源方面

1)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标未完成。(2)水利工程项目应开工未开工。

3)多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人数1093人。

4、林业资源方面

1)林木成活保存率低,未及时补种。(2)黄河湿地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成效不足。

5、生态环保方面

1)黄标车责任目标未完成、政府违规核减黄标车治理目标。(2) 陕州区27辆黄标车淘汰后仍然使用。(3)未完成化解产能目标任务。

(五)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

 1、土地资源方面(1)卫片图斑显示疑似违法占地4336.88亩。(2)违法占用基本农田1472.93亩。

2、矿产资源方面(1)矿山开采监管不到位。(2)矿产企业超开采规模采矿。(3)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地质环境未监管。

3、水资源方面

1)地热水买卖、自备井租赁现象严重。(2)水土保持工作未有效开展、水土流失现象严重。(3)河道非法采砂。(4)河道堵塞现象普遍存在。

4、林业资源方面(1)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不严、以罚代管。

5、生态环保方面(1)在线监测数据未作为排污费征收依据。(2)企业改扩建项目未办理环评。(3)环境管理监督不作为、违规生产行为处理处罚不到位。(4)雨、污管网混接。(5)生活垃圾处理不规范。(6)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未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水处理情况。(7)乡镇卫生院燃煤锅炉未拆除。(8)陕州区农业畜牧局监管不到位。(9)区工信委对错峰企业生产监管不到位。(10)陕州区卫生和计划委员会监管不作为。(11)陕州区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市场监督不到位。(12)陕州区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尾矿环境恢复监管不到位。

(六)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方面

1、土地资源方面(1)先征后返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8056.52万元。(2)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挪用土地专户收入用于事业支出506.26万元。 (3)滞留征地补偿款398.78万元。(4)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561.16万元。(5)滞留土地出让款9028.77万元未缴库。

2、矿产资源方面(17个矿山企业欠缴土地复垦保证金612.56万元。

3、水资源方面(1)分包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违规划分工程标段,借用资质承揽工程。(3)水利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未备案。(4)挪用水资源费1590.3万元。(5)应收未收罚没款13万元。(6)无取水许可证收取水资源费585万元。(7)违规发放防汛值班补助63580元。(8)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249万元。(9)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施工不规范。

4、林业资源方面(1)挪用专项资金23.80万元。(2)滞留专项资金292.98万元。

5、生态环保方面(1)区财政局未入库排污费143.74万元。(2)滞留2017年“双替代”改造项目资金178万元.3)煤管办滞留产能奖励资金15万元。(4)挪用排污费1477.62万元。(5)区煤管办关停手续不健全,违规取得省级补助资金500万元。(6)乡镇生活垃圾集运项目设施闲置。(7)国有资产流失90.38万元。(8)应征未征、违规征收排污费40.48万元。(9) 欠缴排污费81.22万元。(10)污水处理厂没有在线监测情况下取得财政补贴492万元。(11)应付未付工程款25.2元。(122017年“双替代”416.5万元未配套。(13)“双替代”电暖气采购项目串标。

对以上问题,我局已依法进行处理并要求单位整改纠正,其中:陕州区工商局监管不到位导致违规销售地膜、陕州区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营不规范、陕州区渡洋河河道治理工程违规拆分标段并转包工程、陕州区水利局违规发放值班补助、温塘村私自盗取地热水、陕州区国土局林业局尾矿环境治理恢复监管不到、陕州区苍龙涧河非法采砂、陕州区煤炭管理办公室未严格按照标准申报过剩产能企业省级奖补资金、陕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监管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陕州区燃煤锅炉拆改问题、陕州区卫计委疏于监管医疗废物未处置、污水处理厂未安装在线监测投入运营领取财政补贴、陕州区畜禽养殖导致环境污染、环境保护局涉嫌应征未征排污费问题、淘汰黄标车仍然使用等15个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