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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峡市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查出问题整改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30 15:23 来源:三门峡市审计局

  关于三门峡市2016年度市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查出

  

  问题整改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10日在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负责人  范社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查出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的审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审计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新发展理念为统领,紧扣“发展、改革、安全、绩效”目标,以提升审计机关党建水平和审计业务水平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格把握“三个区分”,依法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在服务我市加快转型发展、建设省际中心城市、发力三次创业、决胜全面小康新胜利中充分发挥审计的保障作用。

  

  2016年,市财税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省、市经济及财政工作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积极应对复杂形势,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总体上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同比下降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上升5.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4亿元,为年预算的90%,同比增长119.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7%,同比增长52.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3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35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2.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5.6%,同比增长21.6%;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9.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7.4%,同比增长10%。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分配和管理、部门预算执行、财政政策实施和财税改革推进情况。2016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社会保障和民生工程支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6年市财政局在全省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评为优秀等次。从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具体组织实施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批复率需进一步提升。市人大批复市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000万元,扣除预备费4500万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8510万元、归还中央银行专项贷款本金及利息、市本级应配套全区资金23862万元等合计84852万元,应批复到部门184148万元,实际批复到部门167314万元,批复率为91%。

  

  2.年初预算安排需进一步科学化。一是部分预算支出年度内未执行,年末形成结转结余62229万元,占当年支出总额的16%。二是预算科目调剂较大,2016年度,一般预算支出科目调剂支出42778万元,占当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数227008万元的19%,占支出决算数392210万元的11%。

  

  3.市本级个别预算部门未按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一是市本级预算部门2016年预算公开中有3个部门未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有2个部门未按规定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二是市本级预算部门2015年决算公开中有4个部门未公开主要职责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4个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不完整,4个部门未公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5个部门未按规定在决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详见附表一)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市财政部门虽然建立了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制度,但没有编制收支完整、明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而将全部国有资本收益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统一安排支出。

  

  5.预算支出进度不平衡。2016年度,一般预算支出第一至第四季度支出情况分别为76504万元、96812万元,87889万元、173309万元,第一至第三季度支出相对平衡,第四季度支出比例较高。

  

  6.部分专项项目支出执行率低。2016年度,市本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577项,批准预算金额36354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349810万元,平均执行率为96.2%,但仍存在部分项目执行率过低的问题,审计发现:项目执行率为0的有96项,涉及预算资金10478万元;项目执行率低于50%的有36项,涉及预算资金1778万元。

  

  7.未合理统筹存量资金,预算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过大。市本级预算部门2016年末存量资金81218万元,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过大。

  

  (二)预算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虚列财政支出40570万元。一是市财政部门通过直接列支将预算资金拨付到财经公司、农发投资公司及专户33661万元,未直接拨付项目单位;二是市财政部门将当年部分支出列入其他暂付款6909万元,形成虚列支出。

  

  2.虚增财政收入2673万元。2016年末,市财政部门将专户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虚增财政收入2673万元。

  

  3. 财政直接支付占比需进一步提高。2016 年,市本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361333万元,其中直接支付226090万元,占总支付额的62%,授权支付135242万元,占总支付额的38%。另外,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财投公司、省财政厅债券还本付息等非本级预算单位98563万元。

  

  4.公务卡支付比率仍需提高。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中扣除可以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因素,应使用公务卡结算3860万元,实际使用公务卡结算金额1502万元,公务卡结算占应结算金额的39%,与2015年的32%相比,提高7个百分点,但使用比率仍需提高。

  

  (三)市本级财政出借资金情况及存在问题

  

  1.市本级财政出借资金年末余额较大,未及时清理。2016年市本级财政对外借款年末余额为115648万元,占当年一般预算支出的29.5%,已形成风险隐患。

  

  2.三门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3000万元。对市本级与县市区下级往来情况抽查中,发现2016年末三门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开发区财政局)与上级往来账户余额13973万元。开发区财政局于2013至2014年,通过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和开发区管委会建设投资中心借给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3000万元,至今尚未收回。

  

  (四)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推进开展情况。截止2016年底,三门峡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上报省财政厅登记入库25个。截至审计日,1个项目已落地开工建设,2个项目已确定社会资本方,11个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还有11个项目只有意向,还没有具体实施。

  

  2.已开工建设的湖滨区机电制造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湖滨区工业园区办公室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合同时,未按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项目公司足额缴纳注册资金和履约保证金。二是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投标文件规定完成融资13794万元。

  

  二、市本级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征收管理情况。2016年,在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低迷、“营改增”扩围和收入基数抬高等多重减收因素影响下,市地税局积极应对,采取税收分析增收、堵塞漏洞增收、科技管理增收等多种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组织收入目标任务。市地税局本级税收收入完成53245万元,同比减收8175万元,下降13.3%。主要减收因素:一是2016年4月底营改增全面完成,营业税直接减收13936万元;二是受营改增减税效应对附征的影响,城市维护建设税减收1922万元;三是受宏观经济减速影响,企业所得税下降幅度较大,企业所得税减收1013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陕州区地税局未严格执行车船税征收有关规定,导致陕州区异地引入车船税44316万元。2015年至2016年,陕州区有关乡镇以税收奖励形式,吸引外地保险公司代收的车船税缴入地方国库44316万元,其中2015年13028万元,2016年31288万元。该县财政两年返还个人或企业税收奖励31282万元,占引入车船税款的71%。陕州区地税局在此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河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导致异地引税行为的发生。

  

  (二)个别县(市)虚增契税5985万元。经对义马市和渑池县地税征管情况延伸审计,发现义马市东区办事处马庄社区居委会、义马市常村镇苗元村村民委员会和渑池县城关镇、仰韶镇、张村镇等单位,通过财政拨款或垫资等方式缴纳契税,造成虚增契税5985万元。其中:义马市东区办事处马庄社区居委会710万元、义马市常村镇苗元村村民委员会526万元、渑池县仰韶镇1809万元、张村镇1546万元、城关镇1394万元。地税征收单位对上述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审核不严,导致虚增契税现象的发生。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覆盖率较低,且税务机关未按规定对少申报缴纳保障金的单位进行催报并追缴保障金。一是市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负责辖区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缴企业共106家,实缴金额334万元,欠缴企业79家,欠缴金额511万元,征收企业覆盖率57%。二是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负责辖区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缴企业211家,实缴金额399万元,欠缴企业52家,欠缴金额259万元,征收企业覆盖率为80%。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供销合作社、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5个单位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741万元,提出整改建议14条。5个单位年初支出预算执行率平均为94%,最低一个单位为85%,年度追加支出预算执行率平均为70%,最低一个单位为21%。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单位公务接待费中,存在无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和购买土特产等支出76万元;二是1个单位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超支9万元;三是2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支出74万元;四是2个单位超预算安排支出259万元;五是4个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下年预算641万元;六是4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用于经费支出318万元;七是2个单位违规多开设银行账户9个;八是1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361万元;九是1个单位超编用人32人。(详见附表二、三)

  

  四、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全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159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46500万元,专项债务113400万元。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6377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00956万元,专项债务36746万元。

  

  截至2016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060015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541502万元(一般债务509902万元,专项债务31600万元),全市及市本级政府债务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以内。

  

  五、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主要对农村公路发展、精准扶贫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农村公路发展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一是共有46条农村通村公路项目未实施招投标,其中:陕州区17条、湖滨区17条、渑池县12条。二是资金滞留5229万元,其中:灵宝市滞留4796万元、陕州区滞留433万元。三是市县自筹资金未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到位,其中:卢氏县14297万元、陕州区1968万元。

  

  (二)在精准扶贫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一是贫困人口识别不够精准。将不符合条件人员作为贫困人口录入系统,其中:卢氏县402人、渑池县306人。二是卢氏县人民医院和卢氏县妇幼保健院尚未开展对贫困患者“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详见附表四)

  

  六、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全市2014至2016年6月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执行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市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扬尘污染已经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据相关部门监测,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日均值2014年至2016年7月,连续两年不降反升。二是作为2016年省政府十项民生工程之一的义马市含铬污染物处置项目,该项目进展缓慢,不能预期完成。三是省财政厅2014年下达我市专项用于黄标车淘汰补助475万元和饮用水源地重金属自动监控项目150万元,截至审计时,上述资金仍处于闲置状态。(详见附表五)

  

  (二)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6747名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城乡低保人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违规收费25万元;三是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进展缓慢;四是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48565人,导致财政多补贴1882万元;五是未按规定筹集风险调剂金2001万元;六是医疗保险基金征收不到位3907万元;七是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到位1700万元;八是灵宝市新华医院虚开药品数量、骗取城镇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农合基金355万元。(详见附表六)

  

  (三)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6年,上级下达三门峡市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1118套,基本建成任务255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188户。经审计核查,实际完成开工任务11118套,基本建成任务255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234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4个市县中的6个单位,获得的安居工程资金3000万元未及时分配使用,至2016年末已闲置一年以上。二是2个市县2个单位违规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41万元用于弥补行政办公经费。其中:灵宝市城市投资改造有限公司231万元,渑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0万元。

  

  2.安居工程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安居工程财政资金支持不到位。灵宝市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资金1836万元。二是未按规定时限拨付资金或补助。其中湖滨区财政部门12万元,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78万元。三是4个市县未按规定及时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52万元,其中陕州区1172万元,灵宝市1239万元。

  

  3.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安居工程项目违法违规供地用地。市本级黄河路中段宏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为旧城改造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于2011年10月开工建设,由于项目土地使用手续尚未办理,截至审计时,该项目停工已达3年之久,涉及用地7924平方米,保障性住房140套。二是部分安居工程项目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审批和招投标程序。3个市县4个已取得用地批准并已开工项目,尚未按规定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涉及保障性住房837套。3个市县6个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未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涉及合同金额18140万元。

  

  4.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虚报骗取住房保障待遇。2个市县20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有4个市县已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的154户,未按规定及时退出,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128套、领取货币补贴2.08万元;4个市县78户家庭通过虚报家庭住房、车辆信息等方式,虚报冒领或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8万元。二是违规扩大住房保障范围。3个市县3个单位违规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将不符合条件家庭30户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违规分配住房货币补贴1.4万元、保障性住房29套;3个市县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中,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3个单位违规审批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75户,涉及补助资金52万元。(详见附表七)

  

  七、市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完成了崤山路外国语小学人行过街天桥建设等57个项目结算审计,审计建设资金30743万元,审减工程造价3643万元,平均审减率12%。

  

  (二)对市殡仪馆异地重建项目等7个政府重点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审减工程造价节约财政资金151万元。

  

  通过对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核减工程造价节约财政资金3794万元,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审计建议115条,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均已采纳。(详见附表八、九)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提出整改期限,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公告整改结果。

  

  八、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一)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年来,我局加大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政府依法行政。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违法违规事项48 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0 件、纪检监察部门15 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13 件。已结案11起,39人被分别给予党政纪处理。发布审计结果公告29个。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整改督查会议,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并由市委、政府督查室专题督查。

  

  1.对市本级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正在采取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积极整改。

  

  2.对市本级地税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地税部门已对陕州区保险代理机构及车船税登记不合规定的单位进行清理,共清理注销临时登记及跨区税源登记104户,取消了26户保险中介代理机构车船税税种认定,杜绝保险中介机构再代扣代缴车船税。

  

  3.对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5个单位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正在制定措施积极整改。

  

  4.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协助市政府督查室对相关单位进行了督促整改。一是关于46条农村通村公路项目未实施招投标问题,有关县区主管部门,督导各乡镇及农村公路管理所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实施。二是关于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滞留5518万元问题,有关县市区已全部拨付给施工单位,整改到位。三是关于部分县区自筹资金未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到位问题,相关单位正在整改,将通过本级预算安排、地方债券置换等方式予以解决。四是关于贫困人口识别不够精准问题,卢氏县已在系统中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402人全部删除,渑池县对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306人予以删除。五是对卢氏县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尚未开展对贫困患者“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问题,卢氏县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先后出台了《“先住院、后付费”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实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的通知》,要求对贫困患者免交住院押金,实行一站式结算。

  

  5. 对我市2014至2016年6月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执行审计调查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义马市政府正积极申请对受铬污染物处置的完成时限由2016年底调整为2018年底,正在进行调整处置方案的论证工作;二是有关县市区环保部门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实施。

  

  6. 对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除医疗保险基金征收不到位3907万元和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到位1700万元等正在整改外,其余问题已全部整改。

  

  7.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计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一是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本级黄河路中段宏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对部分安居工程项目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审批和招投标程序,相关单位正在办理有关手续;三是对未按规定时限拨付资金或补助,湖滨区财政已发放到农户8.3万元,灵宝市财政已拨付1172万元;四是对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的已整改,有的正在整改,如陕州区住建局对名下有车的35户,在审计期间积极整改,其中30户已整改到位,收回危房改造资金20.8万元。义马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11户家庭领取的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3万元收回上缴至财政,将超标准审批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万元的15户重新审核认定,按照补助标准发放。

  

  (二)2015年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部分未整改现已整改的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市财政局制定了《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审计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整改。

  

  1.对市本级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计划的问题。2016年市财政部门下达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17至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时,要求有关单位上报部门预算时,同时报送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2.对直接支付比率需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在2016年出台了《三门峡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在全省率先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全业务上线。

  

  3.对公务卡支付率较低问题,市财政部门制定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支付项目具备刷卡条件的,除转账支付外,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4.对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较上年略有增长问题,市财政部门加大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报销凭证的审核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

  

  九、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执行的规范性,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完整、独立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再投资有计划进行,实现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的监管职能。

  

  (二)完善预算编制与存量资金挂钩机制。积极消化和压缩存量资金规模,在预算安排时要充分考虑部门资金的结转结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大梳理整合专项资金力度,科学合理分配专项资金,减少存量资金沉淀。

  

  (三)全面清理财政对外借款。借款单位为预算单位的,要通过调整预算、抵扣支出预算等方式收回;借款对象为非预算单位的,要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多种措施进行清理。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管理,建立库款调拨控制制度,规范库款调拨手续。

  

  (四)加强对重大投资和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依法加强对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社保基金、安居工程等重大领域的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三次创业”凝聚人心士气,以“效能革命”激发动力活力,不断强化审计监督力度,开拓进取,尽责担当,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