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灵宝市2018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的结果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公告)
2019年第56号(总第10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十六条的规定和中共三门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审计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三纪发〔2019〕4号)要求,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7月15日,三门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灵宝市2018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乡镇财政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效益性。重要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灵宝市所辖15个乡镇(其中:农业乡镇(街道)7个,非农业乡镇(街道)8个)。全县乡镇政府及所属部门编制905人,实有744人(其中灵宝市委办、监察委、扶贫办等单位借调20人),空编161人。灵宝市财政所编制102人,实有68人,临时人员42人。
各乡(镇)财政部门职能和管理情况: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并实行监督;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等。
2018年乡镇财政支出4797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4.49万元(人员经费12274.3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370.14万元),项目支出27330.94万(基本建设类项目8407.15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18923.79万元)。
灵宝市2018年全年扶贫项目110个,资金总额1.2亿,灵宝市扶贫和“一卡通”审计项目已审37个,涉及资金占89.1%。此次审计重点抽查13个项目、涉及628.45万元(占5.2 %),5个乡镇、10个村,入户调查农户21户。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灵宝市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能够按照乡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在项目资金、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使用上能够严格按照行业资金使用办法进行。
审计结果表明,灵宝市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还存在支出依据不充分不完整、超限额使用现金、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财政收支的真实性方面的问题
1.支出依据不充分、不完整
(1)公务接待费列支不规范53.39万元。
(2)差旅费无审批单16.66万元。
(3)无明细支出7.52万元。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7.38万元
3.超限额支付现金195.62万元
4.违反预算管理规定,造成支出不真实、不规范
(1)向非预算单位拨款417.08万元。
(2)支出不规范0.5万元。
5.虚列支出16.99万元
6.其他问题
(1)少列招待费13.83万元。
(2)差旅费包干至三门峡市180元,至郑州400元。
(3)科目适用不当1.81万元。
(4)维修工程无合同9.26万元。
(5)扩大开支范围3.49万元。
(6)政府债务未纳入会计核算管理100万元。
(7)不合理支出32.07万元。
(二)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方面的问题
1.印鉴管理不规范
2.截留、挤占、套取、挪用专项资金55.22万元
(1)滞留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双替代”供暖)专项资金5.4万元。
(2)长期滞留移民补助款8万元。
(3)扩大“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新增犊牛数量)”补贴范围14.94万元。
3.超标准、超范围支出9万元
(1)违规为个人办理商业保险1.31万元。
(2)超标准列支目标考核奖6.32万元。
(3)超范围发放信访补贴0.39万元。
(4)超范围列支差旅费0.06万元。
(5)超标准列支差旅费0.92万元。
4.政府采购手续不完备2.06万元
5.违反五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规定2527.52万元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放津补贴等132.32万元
(1)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补贴单位职工在“公务灶”用餐费用103.43万元。
(2)违规发放各种奖金、津贴、补助28.43万元。
(3)违规购买花木0.46万元。
7.往来账款长期挂账不予清理,职工个人借款长期不报账918.03万元
8.其他问题
(1)应缴未缴财政专户33.57万元。
(2)白条列支经费10.67万元。
(三)财政支出的绩效方面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不到位,扩大扶贫资金使用范围15.65万元
2.“三公经费”开支公开制度和公务卡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
(1)未落实“三公经费”开支公开制度。
涧西区等3乡镇未公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公务卡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
涧东区管委会部分经费未通过公务卡结算。
对审计发现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灵宝市政府提出整改建议,灵宝市政府已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三门峡市审计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