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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州区2018年至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30 11:05 查阅次数:481 来源:社保科 作者:

 

(二〇二〇年十三十日日公告)

2020年第141号(总第14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2020年36日至327日,三门峡市审计局组织对陕州区2018年至2019年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8年,陕州区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613户,其中:实物配租1530户,租赁补贴83户。

    2019年,陕州区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645户,其中:实物配租1530户,租赁补贴115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上级下达陕州区城镇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5580套(户),基本建成任务900套;2019年上级下达陕州区中央补助资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个。审计核查表明,实际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5580套(户),基本建成任务900套,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开工。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8年,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资金15534.3万元,当年支出1448.47万元,年末累计结存33271.46万元。

    2019年,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资金60647.16万元,当年支出28603.72万元,年末累计结存65314.9万元。

    2018年至2019年,陕州区安居工程项目通过银行贷款筹集安居工程资金81000万元,至2019年底,陕州区城镇安居工程项目银行贷款余额79699.3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至2019年,陕州区能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采取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资金筹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为好的成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任务未完成。

   二)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应缴未缴财政专户60.2万元。

2、工程进度缓慢,未及时拨付安居工程资金7428.9万元。

(三)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8年陕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

(四)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10户家庭住房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2、7户家庭住房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退回廉租住房。

    四、审计处理意见和整改情况

   (一)对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任务未完成的问题,由陕州区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加快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

   (二)对应缴未缴财政专户60.2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区住房保障中心已将租金收入60.2万元上缴区财政局。

   (三)对工程进度缓慢,未及时拨付安居工程资金7428.9万元的问题,责成陕州区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四)对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的问题,责成陕州区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五)对10户家庭住房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问题,审计期间,区住房保障中心已腾退公共租赁住房5户,剩余5户需采取措施进行腾退。

   (六)对7户家庭住房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退回廉租住房的问题,审计期间,区住房保障中心已退回廉租住房3户,剩余4户加大退回整改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