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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安全饮水和农村厕所革命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9 11:22 查阅次数:662 来源:农业科 作者: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2021年第157号(总第15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9月3日,三门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卢氏县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安全饮水和农村厕所革命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卢氏县安全饮水共投入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6709.19万元,涉及项目332个。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卢氏县乡镇厕所革命任务14925户,实际完成13429户。共投入财政资金100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46.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54万元),实际使用786.26万元,结余221.5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卢氏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饮水和农村厕所革命有关工作决策部署,农村厕所革命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确定了现金补助、实物补助、实物+现金补助三种补助形式,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两年来共完成户厕改造13429户。安全饮水项目改善和解决了卢氏县29.78万人饮水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品质,为高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此次审计发现卢氏县在安全饮水和农村厕所革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中还存在规划方案制定不合理、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和后期管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农村厕所革命方面

1.目标任务未完成,建设任务落实慢等问题。

1)截至审计日,卢氏县无害化厕所普及率为53.17%。

2)卢氏县2430户未发放服务标识牌。

3)经审计抽查,木桐乡和范里镇部分村未编制厕所革命“一户一档”户档材料。

卢氏县政府应督促农业农村局补充采购户厕改造标识牌,做好完善好村档和户档,加快无害化厕所建设进度,提高无害化厕所普及率。

2.卢氏县同时享受厕所改革和异地搬迁或生态搬迁户共73户,涉及资金4.42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农业农村局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重复享受奖补资金已上缴国库,设备已追回。

3.卢氏县厕所革命县级奖补资金应配套未配套298.5万。

卢氏县政府责成财政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户厕改造关于配套资金的要求,同时加强资金整合力度,多元化筹资渠道,为农村户厕改造工作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4.后期管护机制不健全,部分乡(镇)存在厕具损坏、公厕上锁等无法使用的情况。

卢氏县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农村户厕改革后期管护机制,加强建设完成后的维修管护,确保农村户厕建成后有人管、有钱维护,让农民群众用得满意、用得放心。

5.规划、方案制定不合理,技术标准和模式不符合实际需求。

因卢氏县由于地处山区海拔较高,因地理位置冬季气温较其他地区偏低,部分乡(镇)反映冬季厕具、管道易冻结,近一个月时间无法正常使用。

卢氏县政府责成相关单位精准前期调研,把握地方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适合卢氏地区地理气候条件的改厕技术模式,使农村厕改工作易于推广,真正惠及群众。

6.粪污无害化处理不到位,形成二次污染。

经抽查发现部分乡(镇)农户将化粪池内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污直接灌溉农田易造成二次污染

卢氏县政府应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加强监管力度,统一整改,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7.官道口镇扩大户厕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20.64万元。

卢氏县政府应则成官道口镇政府提高思想认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用途,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文件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双槐树乡厕所革命户厕改造现金奖补4.2万元应发未发。

卢氏县政府应则成双槐树乡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时间节点发放厕改现金奖补资金,打通专项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最后一公里”,确保参与农村厕改的群众按时足额领到奖补资金,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9.范里镇厕所革命改造项目程序不合规,多支付三格式化粪池费用4.7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施工单位4.7万元退回财政账户。

    (二)安全饮水方面

    1.安全饮水工程相关管护经费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卢氏县政府应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积极安排相关经费,制定经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尽快解决基层安全饮水管护难的问题。

    2.3个乡镇水井深度与结算规格不符,涉及金额10.04万元。

    卢氏县政府应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制定相关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监管职能,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工程经得起检验。

    3.2个乡镇扶贫资产管理台账未按照实际工程量登记。

卢氏县政府应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资产监管,做到账实相符。

    4.26个饮水安全工程未执行优惠电价,涉及金额0.77万元。

卢氏县政府应督促国家电网公司卢氏县分公司制定优惠电价相关制度,积极落实国家政策,让惠民工程发挥出真正的作用。

    5.其他问题

    2021年7月18日,经潘河乡上川村群众反映,该村饮水水源不稳定,村民前往附近住户水井处提水生活,导致生活不便。

    截至审计日,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针对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将该问题解决方案已列入卢氏县2021年安全饮水实施方案,此方案正按照程序逐步实施。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卢氏县人民政府提出了整改建议,卢氏县人民政府正在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三门峡市审计局

                                                    2021年12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