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计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
2022年第88号(总第1675号)
9月9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范社民向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作《关于三门峡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现将有关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21年,市财政及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建强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居全省前列,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起步。
——支持稳投资扩内需促消费。争取资金135.8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减税降费3.58亿元。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累计为企业协调融资4.1亿元。
——支持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全市科技支出5.43亿元。拨付资金1.01亿元,支持企业实施“三大改造”等。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全市农林水和乡村振兴补助支出30.9亿元,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
——加快建设生态强市。统筹13.4亿元重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投入1.8亿元支持污染防治和农村厕所革命。争取资金4838万元,重点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资金统筹等情况。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17亿元,完成17.01亿元;支出预算33.1亿元,调整为54.88亿元,完成54.2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26.7亿元,完成29.43亿元;支出预算13.49亿元,调整为16.25亿元,完成10.8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0.46亿元,完成587万元;支出预算0.46亿元,完成5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49.44亿元,完成50.59亿元;支出预算45.14亿元,完成47.83亿元,当年结余2.76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财政部门注重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积极盘活存量、统筹财政资源,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但在财政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和改进。
(一)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需进一步增强
2021年度,有7.46亿元支出预算在科目间调剂,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支出预算33.1亿元的22%,影响了预算的约束力。
(二)财政资源统筹还需挖深挖细
近年来,财政部门加大了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取得了较大成效,但还有应统筹未统筹情况。
1.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应缴未缴255万元。涉及金渠置业等4家企业。
2.市供水集团应缴未缴污水处理费3175万元。
(三)收支不平衡矛盾较为突出
因疫情等原因,财政紧平衡加剧,为实现账面平衡:一是将已经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004万元调账到预拨经费。二是将收回的存量资金16400万元冲抵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三是用国库集中支付结余29488万元冲减支出。
(四)部门预决算公开还不彻底
仍有15个单位未公开本部门2020年决算;8个单位未公开本部门2021年预算;1个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公开2021年度部门预算。
(五)个别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
从总体上看,“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发现有6个单位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32万元、5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6.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市农业农村局等10个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2个单位以拨作支615万元、7个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1078万元、4个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220万元、1个单位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1万元、2个单位政府采购不符合规定30万元、7个单位超范围超预算支出706万元、2个单位无预算支出163万元、1个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04万元、1个单位二级机构列支局机关费用19万元、2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款4万元、1个单位白条入账列支费用23万元等问题。
同时,积极开展数字化审计,就42类审计事项对51个市直预算单位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4个单位11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平均37%。二是4个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91万元。三是1个单位往来账30万元清理不及时。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中央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卢氏县、湖滨区和渑池县。审计表明,直达资金有效解决了基层民生项目资金缺口,在支持基层兜牢“三保”底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的问题:一是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虚报支出3036万元,涉及渑池县、湖滨区。二是未及时下达预算指标68444万元,涉及卢氏县、湖滨区。三是部分直达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6870万元,涉及渑池县、卢氏县。四是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少记已支付资金711万元,涉及渑池县。
(二)“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了卢氏县、湖滨区、渑池县。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编制“三保”专项预算,涉及卢氏县、湖滨区、渑池县。二是部分民生项目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存在应编未编或多编现象,涉及渑池县1609万元。三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涉及渑池县5607万元。四是财政借出款项长期未收回,涉及渑池县6425万元、湖滨区17979万元。五是国库库款保障水平较低,涉及湖滨区、渑池县。
(三)县级财政运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义马市。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虚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5万元。二是应计未计土地出让收入6428万元。三是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388万元。四是义马市监察委员会应缴未缴罚没收入327万元。五是财政应列未列支出940万元。六是暂付款挂账隐瞒赤字43013万元。七是债券资金闲置40262万元。
(四)国道310南移项目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超概算32085万元。二是滞留专项资金2965万元。三是挤占挪用项目资金1480万元。四是应缴未缴土地补偿款197万元。五是虚报征地拆迁补偿款95万元。六是违规将拆迁补偿款3339万元转入村书记或会计个人账户进行发放。七是擅自改变补偿标准及补偿对象,涉及8户60万元。八是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831万元。九是现金管理不规范74万元。十是超标准报销差旅补助、伙食补助等7万元。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卢氏县。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存在27名贫困家庭学生重复领取补助金、79人应享受未享受高龄津贴、17人违规领取低保、10人违规将377亩集体土地确权到个人名下、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万元;违规发放厕所革命奖补资金3.7万元和设备补贴11台、违规发放老年村医补助6万元、6家企业在职职工违规参加公益岗或者护林员、3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参加医疗保险、11户重复发放危房改造资金13万元,以及相关人员工作失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48万元等问题。
2.安全饮水方面。存在安全饮水管护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26个饮水安全工程未执行优惠电价多收电费0.77万元等问题。
3.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存在9个产业扶贫车间运行不正常,涉及资金2547万元,导致357人带贫效果不佳等问题。
4.乡村振兴方面。存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不达标、选址不合理、管护不到位、建成后闲置及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等问题。
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存在整治任务进展缓慢、无害化处理进展相对滞后、建设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98万元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多支付三格式化粪池费用5万元等问题。
(六)全市安全饮水和农村厕所革命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1.农村厕所革命方面。一是目标任务未完成,涉及卢氏县、陕州区、示范区。二是卢氏县73户违规同时享受厕所改革和异地搬迁或生态搬迁4万元。三是应配套未配套县级资金298万元,涉及卢氏县。四是后期管护机制不健全,导致设施闲置,涉及卢氏县、灵宝市、渑池县、义马市、湖滨区、示范区。五是粪污无害化处理不到位,形成二次污染,涉及卢氏县、灵宝市、湖滨区、示范区。六是户厕改造资金使用不规范128万元,涉及卢氏县、湖滨区、开发区、示范区。七是应发未发户厕改造奖补资金4万元,涉及卢氏县。八是奖补资金未及时拨付546万元,涉及灵宝市、义马市、示范区。九是无依据分配户厕改造奖补资金12万元,涉及陕州区。十是多报户厕改造数,涉及资金28万元,涉及开发区、示范区。十一是扩大享受奖补资金范围,涉及开发区66户7万元。
2.安全饮水方面。一是管护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涉及卢氏县、示范区。二是拖欠企业工程款、质保金65万元,涉及灵宝市。三是部分设备闲置,未投入使用,涉及陕州区、渑池县。
(七)全市农业产业化奖补资金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8750万元资金未及时使用,涉及灵宝市、湖滨区、义马市、陕州区和示范区。二是不符合规定申报中央资金802万元,涉及灵宝市。三是卢氏县2020年粮改饲项目超范围发放补贴13万元。四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涉及渑池县、陕州区、灵宝市、卢氏县。五是渑池县部分乡镇未将产业强镇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折股量化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或农户。六是示范区垄润食用菌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项目建成后闲置,未发挥效益。
(八)2021年度“一卡通”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卢氏县和湖滨区。主要问题:一是推进缓慢,发放资金占比低,涉及湖滨区。二是8名未持证残疾人享受特困补贴,涉及湖滨区。三是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补贴,涉及卢氏县206人34万元、湖滨区443人73万元。四是符合条件人员未纳入补贴发放范围,涉及卢氏县38人、湖滨区255人。五是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不足、“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覆盖面低、未经审核发放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助等,涉及卢氏县、湖滨区。
(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本级、灵宝市、渑池县。主要问题:一是未足额安排拨付财政补助资金32万元,涉及渑池县。二是挪用救助补助资金117万元,涉及市本级、灵宝市、渑池县。三是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4万元,涉及渑池县。四是未足额支付救助资金7261万元,涉及灵宝市、渑池县。五是集中供养救助机构未正确履职,涉及市本级、灵宝市、渑池县。六是救助管理站固定资产长期闲置、救助物资长期积压未发挥效益,涉及市本级、渑池县。七是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161人84万元,涉及灵宝市、渑池县。八是违规重复享受救助待遇15人0.9万元,涉及灵宝市、渑池县。九是灵宝市未对城乡低保人员各项医疗保障待遇后费用不足部分予以支持,涉及12人2.8万元。十是自负医疗费用较大的困难群众未足额享受临时救助0.6万元,涉及灵宝市。十一是违规将单位账户资金转入报账员个人账户90万元,涉及灵宝市。十二是挤占挪用重度残疾人托养费9万元、挤占挪用敬老院工作经费8万元,涉及灵宝市。
(十)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改革进展缓慢,事权以及人员和工作经费划转不到位。二是未按要求的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开展空气质量监测。三是未形成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能力。四是1个项目挪用专项资金55万元。五是3个项目超标准留存质保金7.6万元。六是2个项目拖欠中小企业账款48万元。七是3个项目监测系统主要功能作用不能发挥。八是2个项目设备长期闲置、涉及金额578万元。
(十一)全市违规兴建楼堂馆所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履行报批手续无偿使用由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8起,涉及卢氏县4起、灵宝市3起、义马市1起。二是未履行审批程序租赁办公用房2起,涉及陕州区、义马市。三是以变相补偿等方式租用办公用房1起,涉及义马市。
(十二)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全市共收到各级财政专项资金23838万元,全市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累计接收资金1804万元、物资218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各项资金能够安全有效使用,但存在着:一是水毁农田建设任务未完成,全市应建1649亩,实际完成1099亩。二是2758万元滞留国库未使用,涉及湖滨区1360万元、灵宝1398万元。三是卢氏县未足额配套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资金20万元。
(十三)南水北调对口协作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卢氏县,主要问题:一是汤河乡小沟河小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内容未达到批复规模,且存在未招标先施工、项目效果不佳、未按照批复要求完工等问题。二是瓦窑沟乡娑椤花生态养蜂示范园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完工。三是卢氏高效优质蜂产业加工基地项目二标段擅自减少项目建设内容、三标段建设内容未全部实施。
四、全市国有投融资企业运营质量和风险防范审计情况
共审计322家(含下属企业),其中,市本级6家(下属企业134家)。
1.资产质量方面。一是注入资产不实,经营性优质资产相对不足,涉及7家企业51.35亿元。二是5家县区级投融资企业公益性资产规模大、占比较高。三是资产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存在低效、无效资产。四是应收款项长期未收回299.98亿元,存在较大潜亏或减值风险。五是部分货币资金使用受限,涉及资金11.85亿元。
2.债务管理风险防范方面。一是7家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5%,涉及市本级1家、县区级6家。二是13家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盈利能力较弱,偿债能力不足。三是债务到期集中度高,逾期违约风险不容忽视。
3.重大经济事项管理方面。一是部分企业对外出借资金逾期或担保形成代偿,存在损失风险,其中12家向民营企业出借资金逾期未收回10.43亿元、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形成代偿9252万元。二是部分企业投资损失风险较为突出,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停缓建超半年,面临损失;部分股权投资因企业停产损失风险凸显,购置房产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存在烂尾风险。三是债务资金使用绩效低,涉及资金12.34亿元。四是2家企业挪用贷款资金1.2亿元。五是部分企业重大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六是11家企业由当地政府机关或相关派出机构公职人员兼任法定代表人或公司高管。七是部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经营机制不完善。
五、省、市政府2021年工作报告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省政府工作报告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共对40项省重点工作进行了跟踪审计,主要问题:一是2个重点项目进展缓慢,涉及锐意泰克(三门峡)新能源专用车项目、易事特5G+科创园项目。二是3个现代服务业物流园项目进展缓慢,涉及三门峡铁路综合枢纽物流园、陕州区产业集聚区化工物流港、河南骏通车辆有限公司富通物流园。三是渑淅高速渑洛段、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栾卢高速、卢洛高速、陕州甘山路至黄顶路雨污水综合管网等项目进展缓慢。四是百城提质项目未达到年度计划进度。五是卢氏窨井盖专项整治、湖滨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建设未达到序时进度75%。六是开发区和示范区“两癌”和“两筛”财政配套资金未拨付到位;灵宝市16名财政供养人员参加两癌筛查服务,涉及金额0.2万元。七是灵宝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未按标准改造,涉及772户、1106万元。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1.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方面。一是陇海铁路三门峡段取直改造及物流园项目用地审批滞后。二是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资金缺口待解决。三是国道209王官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需协调推进。四是市崤函生态廊道示范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沿黄道路外通内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S312三门峡至灵宝段)交旅融合及片区开发项目资金未到位。
2.重点实施“335”产业链提质工程,着力构建现代工业体系方面。一是金源朝辉二期项目建设缓慢。二是速达年产12万套纯电动电力电池项目无实质性进展。三是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PBT系列产品项目尚未开工。四是河南峡光年产5万吨己二腈项目相关投资方的资金需尽快落实。
3.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一是不动产系统全域通办尚未实现。二是县级未全部成立统一的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涉及灵宝、卢氏、陕州。三是房产交易系统和房产登记中心互为壁垒,不能有效贯通。
六、市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投资审计工作,建立了“计划内项目审计部门直接审,计划外项目建设单位先委托、审计部门再抽审”的工作机制。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底,对三门峡黄河天鹅湖湿地旅游度假区沿黄连接带建设项目等7个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审计建设资金16382万元,审减工程造价1885万元,平均审减率11%。
对市公安局业务用房等87个项目进行了工程结算审计,审计建设资金132939万元,审减工程造价16148万元,平均审减率12%。
七、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一)案件线索移送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底,审计发现并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0起,涉及单位24个、财政供给人员34人、其他人员21人。移送的主要成因:一是相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如卢氏县移民局付某新等5人在移民人口扶持资金发放工作中失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48.45万元。二是基层单位公款私存现象还未完全杜绝。如灵宝市城关镇敬老院报账员杨某峰公款私存90.14万元,并将其中部分资金转付亲属和业务关联人12.29万元、付基金管理公司0.57万元。截止目前,纪检监察等部门给予政务警告处理5人,诫勉谈话处理2人,组织处理31人,因病、因已故、因退休免于处理11人;对1家企业中止采矿证延续,责令严格整改,并处5万元罚款。(见附表6)
以前年度移送的在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底期间,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15人。
(二)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坚持把推动整改和制度建设贯穿审计全过程。去年下半年以来,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审计情况简报等64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50次,有力推动了相关问题整改。通过审计向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审计建议130余条,被采纳90余条。
八、审计建议
(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的设定、自评和再评,完善绩效评价与预算挂钩机制,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刚性。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
(三)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落实好基层“三保”,努力实现财政收支自平衡。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有关县(市、区)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领袖嘱托,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省市之要者”,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奋力谱写加快建强省际区域中心城市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门峡市审计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