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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1 09:55 查阅次数:0 来源:财政科 作者: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公告)

2023年第1号(总第1677号)

8月22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朱丽珍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关于三门峡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有关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和超出预期的风险挑战,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九次会议有关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落实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着力稳住经济基本盘。一是强化助企政策保障,扎实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二是支持扩大有效投资。争取政府债券84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医疗、教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强化疫情防控保障,筹措资金13.9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四是持续释放消费动能。开展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设立服务业专项资金,拉动消费4.67亿元;继续实施市区契税补贴政策,激活房地产交易市场。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一是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市财政科技支出10.9亿元。支持中原关键金属实验室等重大科创项目建设,助力产业加速转型。拨付“三大改造”等奖补资金1.38亿元,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二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市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1.9亿元,统筹资金5.2亿元,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支持美丽乡村标杆村创建工作。三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争取到秦岭东段洛河流域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资金14.26亿元。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市民生支出201.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坚持“三保”优先原则,我市财政“三保”执行总体较好。一是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二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推动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是多渠道促进就业,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四是加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是树牢底线思维,加强政府债务监管。二是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推动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是落实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督,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执行约束、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情况。

2022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反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73000万元,实际完成178426万元;支出预算39741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县(市、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748405万元,实际完成74460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15600万元,实际完成212126万元;支出预算19697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县(市、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49281万元,完成56104万元,年终结余93177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结转下年使用。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4092万元,实际完成1286万元;支出预算4092万元,实际完成124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537423万元,实际完成527971万元;支出年初预算509011万元,实际完成545412万元,当年结余-1744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87909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财政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原则,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刚性约束需持续强化

一是年初预算科学性精准性不够,4.8亿元未明确分配到单位、项目。二是预算科目调剂较多,涉及资金8.2亿元。三是财政暂付性款项2022年末余额占当年财政总支出未达到压减至15%以内。四是国库库款保障水平低。2022年度,市财政10个月份国库库款保障水平均低于0.3的合理保障线。五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9.6亿元分解下达较慢。六是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3800万元未按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预算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33个部门绩效目标设置缺乏约束性,目标指向不明确、不合理、不可行等问题。二是绩效目标考核的结果运用质量不高。2个绩效评价为差的部门及20个绩效评价为中、差的项目,未进行通报批评或预算核减。三是13个部门和47个项目绩效再评结果未及时进行反馈。四是13个部门未按规定时间向市财政提交自评结果整改报告。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采取现场审计和大数据分析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重点对本级74个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全供、独立核算)项目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6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从审计情况看,部门预算执行总体相对规范,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逐年减少,但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问题将是今后一个时期预算执行审计的一个重点。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有57个预算项目、21个债券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70%。

二是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涉及24个部门和单位。

三是对6个部门的现场审计,发现了挤占项目经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14个问题。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底,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换道领跑战略实施、创新驱动政策落实、三个一批等重大战略相关实施情况,以及重点民生资金项目等方面进行了审计,涉及三门峡情况如下:

(一)全市换道领跑战略实施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战略分解、执行方面,存在工作机制运行不畅、未建立健全传统、新兴、未来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和综合评价机制、部分重点任务未进行分解等问题。二是在战略目标完成方面,个别县存在未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年度工业投资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等目标问题。三是在战略实施方面,1个县存在未建立区块链智能化支撑网络系统、1个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目标任务未完成、3个县(区)未建立推行“双长制”等问题。四是在配套措施保障方面,存在未完成企业家培训目标等问题。五是在重点项目推进方面,存在部分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二)创新驱动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县(市)未完成高企倍增计划任务。二是2个县(市)“科技贷”覆盖面窄、惠及企业少。三是3个单位未将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四是2个县(市)未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平台。五是1个县(市)未落实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奖惩政策。六是3个县(市)企业研发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七是1个县(市)企业研发补助配套资金不到位。

(三)三个一批”重大项目推进审计情况

部分县(市)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政策落实方面,存在将已竣工项目纳入开工一批”、重复申报项目等问题。二是在体制机制运转方面,存在未建立三项制度等问题。三是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专项债券资金闲置等问题。四是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项目计划投资完成率低、项目进展缓慢、已达效项目未发挥效益等问题。

(四)省重点民生实事推进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5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与技能培训。二是多上报职业技能培训41人。三是1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与技能培训,领取补贴1.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补贴0.8万元。四是1个区未及时支付培训补贴6.6万元。五是1个区项目建设标准不符合要求。

(五)就业优先政策和补助资金及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及时落实放管服”政策,1个单位超时间范围行使技能鉴定权利。二是相关企业多申报培训补贴14万元。三是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4.5万元。四是1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0.2万元。五是1个单位未将财政贴息15万元拨付到位。

(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存在违规享受低保等补贴、违规发放厕所革命奖补资金、重复申请金融小额信贷、部分村集体经济扶贫项目效益不佳等问题。二是在农村饮水安全方面,存在安全饮水项目水源地未设立保护牌、部分水源保护区污染等问题。三是在异地搬迁扶贫后续管理方面,存在安置房闲置问题。四是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未完成、未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和管护经费等问题。五是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存在农村厕所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或运行不畅等问题。六是在乡村产业发展方面,存在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已建成产业项目闲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当做生活垃圾处理等问题。七是在乡村公共文化方面,存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底数不清、古村落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八是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专项资金滞留闲置、扩大产业奖补资金范围和标准、应发放未发放涉农补贴资金、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七)稳住经济一揽子及接续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在目标任务完成和工作推进方面,3个县(市)区存在目标任务未完成、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二是在政策实效方面,存在违规享受中小微企业社保缓缴政策、企业职工违规安排农村公益岗等问题。三是在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存在未配套资金、未兑付补贴和奖励、滞留债券资金等问题。四是在工程项目推进方面,存在项目未实施、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八)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截止2023年3月底,除能源、电力、通信行业外,三门峡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为38个,已全部完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项目拖欠工程款973万元。二是2个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三是2个县(市)未配套资金891万元。

(九)五里川河水体处置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省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096万元。二是2个项目进展缓慢,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三是应付未付工程款5160万元。

(十)地方金融组织运营审计情况

重点调查了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3类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运行、防范化解风险情况,以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在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方面,存在3家典当行偏离民品典当业务本源、部分银行利用优势地位要求担保公司全额代偿、未全面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绩效评价等问题。二是在风险防控方面,存在12家地方金融组织处于无新增业务等经营异常状态、2家融资担保公司代偿金额大,失去担保代偿和持续经营能力等问题。三是在合规经营方面,存在违规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违规发放信用贷款、违规超集中度开展融资担保等经营业务等问题。四是在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方面,存在未全面设置专职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十一)县级财政运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卢氏县。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完成暂付款化解任务。二是7个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394万元。三是2022年新增对外借款逾期未收回21807万元。四是2个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涉及资金18100万元。五是41个项目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35517万元。六是应缴未缴印花税12万元。

(十二)政府投资基金运行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只基金政府出资比例高于30%。二是2只基金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比例足额出资,少出资13750万元。三是1支政府投资基金资金闲置,涉及资金3874万元。四是2支政府投资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五是未按规定要求基金管理机构按年度报告损益,亦未按当期损益情况作增加或减少政府资产和净资产处理。六是未制定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考核办法。七是受托管理机构对于基金管理机构的监督评价制度弱化。

(十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区缺乏统筹规划,总体情况底数不清。二是4个单位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三是11个单位网络安全责任制未落实。四是3个单位网络安全资金保障不足。五是9个单位网络安全管理不到位。

四、市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2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对三门峡市委党校新校区、市中心医院门诊医技楼建设等6个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审计建设资金29715万元,审减工程造价3974万元,平均审减率13%。

对三门峡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等39个项目进行了工程项目审计,审计建设资金97857万元,审减工程造价10164万元,平均审减率10%。

五、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一)案件线索移送情况

2022年7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20起,涉及单位40个、财政供给人员57人,其他人员12人。主要表现在:一是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是套取补贴等造成公共资金损失。三是基层单位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

(二)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去年下半年以来,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审计工作简报、专题报告等46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44篇(次),有力推动了相关问题整改。

通过审计向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审计建议120余条,被采纳100余条,较好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六、审计建议

(一)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把财政收入统筹、支出政策统筹、部门收入统筹和盘活存量资金资源等充分结合,多措并举,促进预算资源配置与政策目标有效匹配,不断提升预算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

(二)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减少预算调剂,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着力提高收入质量。

(三)着力提升库款保障水平。完善财政收支和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系,建立健全库款风险预警机制,确保有预算、能支出。

(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推动建立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及经济责任审计挂钩机制。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五)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突出风险隐加强地方金融风险定期研判,动态监测预警相关指标,强化地方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重点化解不良资产处置、信贷资金审批、担保代偿等风险。提高融资担保能力,发挥融资担保业务放大效应,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相关审计部门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