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洛神苑公共租赁住房6#、7#楼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卢氏县审计局对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负责建设的洛神苑小区公共租赁房6#、7#楼工程的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卢氏县洛神苑公共租赁房6#、7#楼工程,由河南省博瑞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地质勘探,三门峡恒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地下室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面积12309.4㎡。2012年7月17日,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三门峡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16354900元报价中标,双方按中标价签订了施工合同。三门峡宏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
工程于2012年7月27日开工,2013年7月27日竣工。
2014年1月13日,卢氏县房地产管理局组织河南省博瑞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三门峡恒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三门峡宏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门峡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论:合格工程。
二、审计结果
洛神苑小区公共租赁房6#、7#楼送审工程结算价19728161.39元,审计核减3907299.76元,核实结算价款应为15820861.63元。
三、审计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经审计,发现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907299.76元。
卢氏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已按审计报告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