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工程项目结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公告)
2015年第20号(总第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湖滨区审计局自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7月15日,对三门峡市湖滨区水利局负责建设的湖滨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按照《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滨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工程,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交口村、野鹿村、卢家店村、马家店村、南梁村、朱家沟村、候桥村和高庙乡大安村。项目概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数9处,其中井工程7处,引提水工程2处,解决12000农村居民和3000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该工程2013年8月28日签订合同,工期120天。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三门峡市湖滨区水利局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目的建设情况,但在审计中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门峡市湖滨区水利局报审的湖滨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工程施工结算价1,259,579.39元,经审计,审定结算价为1,180,539.93元,多计工程价款79,039.46元。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湖滨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三门峡市湖滨区水利局已按审计报告核算的工程价款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