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本级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公告)
2015年第35号(总第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湖滨区审计局对湖滨区本级2014年度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湖滨区财政局隶属区政府领导,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执行本级预算并进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核算与监督。内设:办公室、人教科、预算科、国库科、综合科、会计科、农财科、采购办、信息中心等,期末职工人数75人。
(一)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1、全区公共财政收入的执行情况
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69230万元,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维持原预算69230万元不变。
执行结果:2014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10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6%,增幅18%。
2、全区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57638万元。在预算执行中加上级专款和专项转移支付等,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为79316万元。
执行结果:2014年度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2220万元(加上上级专款等,支出预算为823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其中: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实际完成67367万元,乡镇级公共财政预算完成14853万元。
3、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结余及平衡情况
2014年度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1006万元,加上年结余348万元,加上级专项追加补助、转移支付补助27770万元,减去体制上解及专项上解支出16803万元,2014年度全区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82321万元。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82220万元,结余101万元。
(二)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50860万元,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为51949万元,全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20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增长19.7%。
2、区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43785万元,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为65463万元。2014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7367万元(加上上级专款等,支出预算为67383万元),为年预算数的99.9%,较上年增长14.7%,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15302万元,为年预算的99.9%;
(2)国防安全66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2012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4)教育17688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5)科学技术2010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6)文化体育与传媒449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11372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8)医疗卫生7900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9)节能环保635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10)城乡社区事务80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11)农林水事务5761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12)交通运输1608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15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14)商业服务等事务477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01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16)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77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17)其他支出1214万元,为年预算的100%;
(三)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14年度基金全年收入完成197万元,其中: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100万元。育林基金收入7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收入90万元。
2014年度全年基金完成支出1935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0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6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817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852万元),农林水事务342万元,其他支出174万元。
2014年度基金收入完成197万元,加上年结余20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及调入资金19155万元,减本年基金支出19353万元,年末结余207万元。
二、财政部门对上年度审计问题的落实情况
区财政局对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存在的问题非常重视,及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纠正和改进。如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2.5万元已于2014年全额缴入国库;滞留应下拨的财政资金根据工程进度已部分拨付;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并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的执行效率。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中上年结转当年未发生需清理的账项达130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7%。
(二)虚增财政支出 4421.42万元。
(三)未将各乡财政资金纳入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四)未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湖滨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纠正、处理意见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