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修德养廉教育基地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公告)
2015年第26号(总第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灵宝市审计局对中国共产党灵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建的灵宝市修德养廉教育基地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灵宝市函谷关景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悟道馆展厅内布展;2、修德馆展厅内布展;3、展厅内声光电部分;4、清风阁基础装修部分;5、环境营造部分;6、书画室二装饰装修部分;7、展厅内基础装修部分及电气设备部分等。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共灵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经招标确定灵宝市修德养廉教育基地工程由北京三月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施工,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工作,设计单位为北京三月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灵宝市修德养廉教育基地工程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工程资料较齐全;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在合理控制投资方面有待加强管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633642.73元。灵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审的灵宝市修德养廉教育基地工程施工结算价为3126273.00元,审核价为2492630.27元,经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633642.73元。
灵宝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据实结算,目前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