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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2014年大中型及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四批)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5 00:00 查阅次数:197 来源:三门峡市审计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公告

2017年第16号 (总第4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灵宝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灵宝市审计局对灵宝市2014年大中型及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四批)进行了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次审计2014年度大中型及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6批,项目个数共计115个。本工程共涉及灵宝市大王镇、阳店镇、尹庄镇、阳平镇、函谷关镇、故县镇、豫灵镇、西闫乡8个乡镇17个行政村共计17个项目的新建机井、井房及河堤修复等工程。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灵宝市2014年大中型及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四批)在审计期间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灵宝市2014年大中型及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四批)的建设、施工等方面管理基本规范,达到了项目立项建设目标。但审计时也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共107086.29元。灵宝市2014年大中型及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四批)结算送审金额为3559972.69元,结算审定金额为3452886.40元,经审计,发现上述工程多计工程价款共107086.29元。

灵宝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据实结算,目前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