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及餐厅改造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公告)
2017年第21号 (总第4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灵宝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灵宝市审计局对灵宝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及餐厅改造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灵宝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及餐厅改造工程,包括办公楼、接待室、会议室、职工餐厅过道、职工宿舍、伙房及储物间、职工餐厅的改造。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灵宝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及餐厅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工程资料较齐全;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在合理控制投资方面有待加强管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共24858.86元。灵宝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及餐厅改造工程项目结算送审金额为308130.73元,结算审定金额为283271.87元,经审计,发现上述工程多计工程价款共24858.86元。
灵宝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据实结算,目前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