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常村镇苗元村基础设施建设配电工程项目结算 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公告)
2017年第40号 (总第4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二条、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义马市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义马市东区办事处苗元社区居委会负责建设的“义马市常村镇苗元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容村貌整治项目第2标段(配电部分)”项目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本工程为义马市常村镇苗元村基础设施建设配电工程。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义马市东风北路西。本工程2011年9月21日开工,2011年11月18日竣工,由义马市东区办事处苗元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义马翔龙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承建。工程主要内容为布设电力电缆、电力变压器系统、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配电箱等。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义马市东区办事处苗元社区居委会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目的建设情况,但在审计中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多计工程价款为183170.83元。义马市东区办事处苗元社区居委会送审的义马市常村镇苗元村基础设施建设配电工程结算价为 748893.70元,经审计,审定结算价为565722.87 元。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义马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义马市东区办事处苗元社区居委会已按审计报告的要求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