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审计局关于原灵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告)
2019年第214号(总第120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灵宝市审计局对原灵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灵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12个机构,即: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监督科、医政科、疾病控制与卫生应急科、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科、规划与信息科、计划生育指导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宣传教育科。机关行政编制36名。经费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下设10个市直单位,13个乡镇医院,共计23个二级机构。财政全供事业编制261人,财政差供事业编制1563人,自收自支编制数27人。
二、审计评价
灵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它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政收支活动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但仍存在应缴未缴财政资金、滞留财政专项资金、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等违规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二)委机关和下属二级机构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81,080.14元。
(三)卫生监督所滞留财政专项资金3,440.00元。
(四)卫生进修学校违规支付事业单位人员兼职工资37,200.00元。
(五)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3,932,566.00元。
(六)卫生监督所押金未入账1,500.00元。
(七)疾控中心收费项目未按规定公示。
(八)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98,600.00元。
(九)经济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十)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476,033.23元。
(十一)疾控中心违规收费22,520.00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灵宝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建议,并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加以整改。截止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单位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