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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审计局关于原灵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7 11:39 来源:灵宝市 作者: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告)

2019年第214号(总第120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灵宝市审计局对原灵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灵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12个机构,即: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监督科、医政科、疾病控制与卫生应急科、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科、规划与信息科、计划生育指导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宣传教育科。机关行政编制36名。经费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下设10个市直单位,13个乡镇医院,共计23个二级机构。财政全供事业编制261人,财政差供事业编制1563人,自收自支编制数27人。

二、审计评价

灵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它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政收支活动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但仍存在应缴未缴财政资金滞留财政专项资金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等违规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二)委机关和下属二级机构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81,080.14元

(三)卫生监督所滞留财政专项资金3,440.00元

(四)卫生进修学校违规支付事业单位人员兼职工资37,200.00元 

(五)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3,932,566.00元

(六)卫生监督所押金未入账1,500.00元

(七)疾控中心收费项目未按规定公示

(八)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98,600.00元

(九)经济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十)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476,033.23元

(十疾控中心违规收费22,520.00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灵宝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建议,并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加以整改。截止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单位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