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审计局关于瓦窑沟乡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告)
2019年第226号(总第1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2019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8月26日起,对瓦窑沟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瓦窑沟乡人民政府,机关行政编制21人,工勤编制2人,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3个内部机构,现有人员19人。所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民政所、村镇建设发展中心5个事业单位编制31人,实有27人。
核定领导职数 8名,其中:正职2人,副职6人。实有领导职数 7名,其中:正职3人,副职4人。
(二)2018年预决算情况
2018年瓦窑沟乡部门决算报表反映:
1. 2018年度预算总额4294.61万元,其中年初算3977.47万元、追加1409.19万元;预算总额中基本支出预算1437.0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2857.57万元(其中年初算1210.2万元、追加1647.37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7.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2.61%。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09.19万元,增长54.86%。主要原因是扶贫统筹整合资金较上年增加。
2. 2018年收入合计42946107.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46107.47元;支出合计42946107.4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3005.31元、公共安全支出50000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37184.6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5044.9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3468.08元、节能环保支出3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6866330.23元、农林水支出28183359.21元、住房保障支出307715.04元、其他支出280000元;财政决算无结余。
3.“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28万元,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完成预算的48.0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48万元,完成预算的41.23%,占70.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万元,完成预算的79.16%,占29.73%。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瓦窑沟乡政府及所部门2018年度财政预决算编报和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但审计也发现瓦窑沟乡政府及所属部门还存在扩大开支范围、支出不规范等问题,需要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27000元;
(二)公务用车使用未按规定登记;
(三)固定资产1874472.5元未入账,账实不符;
(四)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17100元;
(五)未执行公务卡结算24949元;
(六)支出不规范53560元;
(七)虚列支出4558763.38元;
(八)往来款项34899109.14元长期未清理。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卢氏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向瓦窑沟乡人民政府提出了整改建议。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