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审计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公告)
2020年第22号(总第128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要求,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3月31日,义马市审计局派出3个审计组、7名审计人员,组织对义马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0.043656亿元财政资金、0.006611亿元捐赠资金,对0.161598亿元专项国开行贷款资金逐笔逐项进行核查,延伸审计了2家红十字会、慈善组织,14个疾病控制中心等政府机构和单位,11家企业和1家金融机构,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工作得到了义马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义马市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0.04365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012518亿元,省级资金0.002476亿元,市级及以下资金0.028662亿元;实际使用0.02791081亿元,其中: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支出0亿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0.006亿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0.01887亿元,医院新建或改扩建支出0亿元,其他支出0.00304081亿元;0.01574519亿元尚未支出。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义马市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0.006113亿元,支出0.00526亿元,结余0.000853亿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13.9686万件(其中已折价0.00796亿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13.9686万件(其中已折价0.00796亿元),结余0万件(其中已折价0亿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
1.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方面。
一线医护人员临时补助未及时发放到位。截至2020年3月31日,义马市卫健委应支付疫情防控各项补助94.15万元(其中:一线医护人员临时补助78.86万元,慰问金15.3万元),已经支付60万元,尚未支付34.16万元。
2.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支付集中隔离费用手续不完整。截至2020年3月31日,义马市投资集团公司拨付义煤集团各煤矿职工医院、义马市人民医院、义马市宾馆、义马市东区卫生院等集中隔离点相关医学观察住宿服务费用97.45万元,各集中隔离点未提供医学观察住宿的人数、标准、天数等资料,防疫资金支出缺少完整、充分的证明材料;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工作尚未结束,集中隔离点的费用尚未最终结算。
3.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采购物资以及物资分配管理使用方面。
各医疗卫生单位未及时将收到的医疗设备登记固定资产。义马市疫情防护物资设备委托义马市投资集团公司统一采购,采购的物资按照需求分配给医疗卫生单位。自开展疫情防护工作以来,义马市投资集团公司共计采购医疗设备1065.58万元(其中:妇幼保健院496.83万,市医院370.6万,市卫生监督所14.168万,义煤集团总医院41万,市120急救中心25万,东区卫生院16.85万,新区卫生院70.85万,市卫健委2.282万,市疾控中心28万元);由于各医疗卫生单位一直在集中力量开展疫情防控,截至2020年3月31日,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卫健委对收到的设备尚未登记固定资产1065.58万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专项资金方面。
促进各单位完善疫情防控物资收发手续。截至2020年3月31日,义马市投资集团公司、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共采购口罩、护目镜等防疫物资1377924件,计674.4562元,各单位未建立规范的物资收发台账,物资流向不清晰,存在防疫物资分配不规范、物资不安全,疫情防护物资保障不力等问题。
整改情况:义马市投资集团公司、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建立了规范的物资收发台账,完善了物资收发手续,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二)审计信息等获领导批示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义马市审计局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审计周报、审计专报或审计要情等3篇,获党委政府领导批示3篇,其中,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篇,促进了有关问题的及时整改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如:审计发现:义马市疫情防控物资委托义马市投资集团公司统一采购,各单位在收到的物资后,未建立物资收发台账,物资收发手续不规范、不完整,存在物资分配、发放缺失负责人签批、收发物资不办交接手续、采购物资流向不明等情况;审计组撰写《审计专报》,向市领导反映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市领导及时做出批示,各单位积极行动,建立了物资收发台账、规范了发放手续,防止了财政资金的流失,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
五、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采购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等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各责任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市投资集团公司要及时向各单位提供防疫设备采购手续,各单位要根据收到的防疫设备,据实登记单位固定资产,确保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市投资集团公司要及时理清账目,确保物资采购手续完整、规范,集中隔离费用支出的依据充分。
(三)市卫健委要尽快将尚未发放的一线医护人员临时补助等发放到位。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义马市审计局督促各相关单位积极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义马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