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仰韶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庄子村工程
渑池县仰韶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庄子村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告)
2021年第110号(总第15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渑池县审计局对渑池县仰韶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庄子村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渑池县仰韶镇庄子村,工程内容为公厕一工程、公厕二工程、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站工程、亮化工程、道路工程、永久性标识工程、道路绿化带工程。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渑池县仰韶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目的建设情况,但审计时也发现,项目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715020.56元
渑池县仰韶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庄子村工程结算价为3408656.42元,审核价为2693635.86元,经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715020.56元。
渑池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据实结算,目前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