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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关于三门峡市陕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3 08:47 来源:陕州区 作者:

2021年第130号(总第15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21年5月10日至7月14日三门峡市陕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扶贫办)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区扶贫办机关,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三门峡市陕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为正科级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全区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落实、统筹协调、组织动员社会各方资源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等职责。现有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革命老区科)、开发指导科、行业和社会扶贫科、宣传教育科、督查考核评估科、群众工作科等7个内设科室和1个二级机构扶贫开发信息中心。

区扶贫办行政编制9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股级领导职数7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21名。

截至2020年12月底实有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事业编制21人。

现有公务用车1辆,租用电动汽车3辆,目前4辆公车均在正常使用。

(一)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情况。

2020年初财政部门批复陕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预算收入1,375,093.54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5,093.54元),支出1,375,093.54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093.54元,项目支出160,000元。

2020年度,预算收入调整为14,762,145.67元(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本年度追加工作经费等),本年度累计支付14,297,318.95元,预算执行率为96.85%。

本年度财务报表反映预算收入为14,297,318.95元,累计支出14,297,318.95元,其中经费账面(预算支出明细表)支出5,347,769.40元(工资福利支出3,201,316.6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0,968.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984.73元,资本性支出31,500.00元);专项资金账面支出8,949,549.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9,386.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43,915.21元,资本性支出126,248.34元)。

本年度决算报表反映总支出14,297,318.9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4,476.6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82,308.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00,534.28元,资本性支出20,000.00元。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列支情况。

区扶贫办机关2020年度财务报表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2,070,968.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280.00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3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814.02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78%;无出国出境费用;会议费支出费用44,794.00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16%。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扶贫办基本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扶贫办存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超预算列支职工福利费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2.31万元

(二)超预算列支职工福利费86,678.1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2.31万元审计期间,2021年8月18日区扶贫办将金融贷款风险保证金专户利息收入42.31上交区财政部门

超预算列支职工福利费86,678.10元责成区扶贫办今后要严格按财政预算批复文件规定列支费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建议:

(一)区扶贫办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严格遵守财经法规,严把各项费用审核关。

)区扶贫办应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将专户利息收入上交财政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区扶贫办提出了整改建议,该单位已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