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阳光小区2012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22#、26#、27#楼)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公告)
2021年第132号(总第15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对陕县阳光小区2012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22#、26#、27#楼)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陕县阳光小区2012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22#、26#、27#楼),位于陕州区龙飞路东段南侧。三栋楼均为砖混结构,基础形式为墙下条形基础,地下一层为储藏间,地上六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9855.31㎡,共建设廉租住房168套。主要施工内容包含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及暖通等。
二、审计评价
审计表明,22#、26#、27#楼的建成补充了我区保障性住房房源,提升了我区住房保障能力。区保障中心在审计期间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与现场核查基本一致。但审计时也发现,区保障中心项目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重复列支22#楼设计费。
(二)监理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签订合同。
(三)区保障中心工程管理不到位。
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据实结算,目前,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落实。
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