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审计局对渑池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2021年第156号(总第15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我局年度工作计划,渑池县审计局对渑池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渑池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调查研究,督办重点工作事项落实。联系协调绳池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研究部署、指导推动、督促检查全县城市、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统筹推进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组织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及评选表彰。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供给,该单位现有职工5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从账面上看该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该单位的财政收支状况,其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但在财政收支方面还存在着支出无明细等问题,应责成该单位进行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明细列支1560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渑池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县文明办提出了整改建议,该单位已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2021年12月30日
渑池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