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审计局关于木桐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告)
2022年第11号(总第159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和2022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卢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25日起,对木桐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了送达审计。木桐乡人民政府做出了书面承诺,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木桐乡人民政府位于卢氏县西北部,位于豫陕两省、卢氏灵宝洛南三县交会处,全乡总面积178.5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76个居民组。乡政府机关内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文化和旅游开发办公室等7个职能部门。下设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5个二级预算单位。截至2021年底,行政编制21名,实际在岗19人;全供事业编制42名,实际在岗37名。
(二)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初,财政收入结转和结余2422690.84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财政收入合计18287184.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91431.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95753.00元。
支出合计16663071.29元,其中:基本支出7713136.72元,项目支出8949934.57元。
2021年末,结转和结余合计4046803.96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053244.96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993559.00元。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至2021年末,木桐乡政府及二级预算单位账面资产合计22946193.54 元,其中:流动资产 21512744.90 元,非流动资产1433448.64 元。负债合计24150031.88元,其中:流动负债24150031.88元。净资产合计-1203838.34元,其中:累计盈余-2637286.98元,专用基金1433448.64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账面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5376.62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61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87766.62元,公款出国费用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木桐乡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基本上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往来账项长期不清理、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进一步改正。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45619.68元。
1.挤占挪用救灾救助等专项资金130316.68元。
2.挤占挪用敬老院五保供养救助资金15303元。
以上1-2项问题,共计挪用专项资金145619.68元。审计期间,木桐乡政府立行立改,已将资金追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使用。
(二)违规列支和出借财政项目资金300000元。
该问题,已下达审计决定,责令木桐乡政府采取有效举措,尽快收回上述借款和收益,上缴财政。
(三)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57700元。
该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查处。
(四)未严格执行“一卡通”管理规定。
审计期间,木桐乡政府立行立改,并出台了《木桐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木政〔2022〕78号文)。
(五)未按规定编制预算,年度预算流于形式。
该问题,已督促木桐乡政府今后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相关规定,为政府合理控制预算支出打好基础。
(六)大额支出不规范16310元。
审计期间,木桐乡政府立行立改,并出台了《木桐乡财务管理及报销制度》(木政〔2022〕75号文)。
(七)无接待函列支招待费57610元。
审计期间,木桐乡政府立行立改,并更新完善出台了新的《木桐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木政〔2022〕73号文)。
(八)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0150.50元。
审计期间,木桐乡政府立行立改,已按规定将资产补记入账,并相应做了调账处理。
(九)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审计期间,木桐乡政府立行立改,并出台了《公车管理制度》(木政〔2022〕72号文)。
(十)会计核算不规范。
审计期间,木桐乡政府立行立改,已按规定做调账处理。
对审计中发现的10项问题,在审计期间有8项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1项问题下达了审计决定书,1项问题移送相关部门进行了处理。卢氏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向卢氏县木桐乡人民政府提出了2条审计建议,该单位已全部采纳。
卢氏县审计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