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审计局关于陕州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审计情况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告)
2022年第46号(总第16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2月26日,对三门峡市陕州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专项扶持资金进行了审计,主要对已经结题验收5个项目的专项扶持资金进行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专项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至2019年度,陕州区实施的并已经进行结题验收的扶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5个,分别为三门峡中达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的异辛基磷酸异辛酯P507新生产工艺项目、三门峡新力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一次性气体膨胀管产业化项目、三门峡奥科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的2-巯基异丁酸制备新工艺研究项目、河南骏通车辆有限公司实施的骏通牌JTC25G5汽车起重机产品开发项目和三门峡天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抗重茬植物微生态制剂的示范推广项目。
上述5个项目包括人才团队5个,人才21人,涉及项目及人才资金443.2万元,其中:项目资金400万元,人才团队资金43.2万元。截止审计日,项目资金40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人才团队资金已拨付31.8万元,其余11.4万元因不满足拨付条件已退回财政。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按规定执行财政预算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财政扶持项目的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但也存在行业主管部门未及时进行绩效评价、人才团队与企业合作服务期限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未按规定对财政资金建立专账。
(二)未对已结题验收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人才团队与企业合作服务期限不符合规定。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州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陕州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了整改建议,对存在问题上述单位已进行积极整改。
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