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告)
2023年第5号(总第16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灵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人事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等5个科室。下设灵宝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灵宝市光荣院(灵宝市军休站)2个公益一类正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二)单位财务情况
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265,153.47元,全部为固定资产净值。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额265,153.47元,全部为累计盈余。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573,534.44元;当年支出49,573,534.4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67,882.56元;工资福利支出1,542,810.0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062,841.80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它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政收支活动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但是审计中发现该单位还存在决算数字与账面数字不符、专项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纠正,不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数字与账面数字不符,涉及金额813,685.76元;
(二)专项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102.28万元;
(三)拖欠培训费151,600.00元;
(四)未及时发放军休人员工资及随军家属补助资金259,593.55元;
(五)应计未计固定资产3,506,506.64元;
(六)原始票据支出不规范1780.00元。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灵宝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建议,并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加以整改。因报告出具时间较晚,还没到整改期限,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4个,其余2个正在整改中。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