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22〕6号)要求,我厅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分别是:《河南省审计厅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办法》(豫审〔2018〕159号)、《河南省审计厅利用外部专业人员参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豫审〔2016〕96号)、《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暂行办法》(豫审〔2016〕75号)。
二、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分别是:《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审〔2013〕105号)、《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豫审〔2011〕115号)、《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豫审〔2014〕68号)、《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豫审〔2017〕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