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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三项措施开展廉政回访对审计项目再监督

发布时间:2014-11-13 00:00 查阅次数:304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三转”、“两个责任”,牢记“守土有责”,今年以来,陕县审计局不断创新廉政监督模式,积极推行廉政回访,对审计项目进行再监督,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审计环境。

       一是出台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八项规定具体事项的通知》、《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自报制度》等制度,制度根据审计项目计划,把全年所有被审计单位列为重点回访对象,并对廉政回访的基本原则、回访内容、回访方式、结果处理和纪律责任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确保了廉政责任的层层落实。同时要求各审计组在进点时要落实审计纪律公示制度、在审计实施阶段要落实审计组廉政小结登记制度、在审计结束后要落实审计纪律审查备案制度,局纪检组与法制办、办公室等组织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了解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执行审计纪律的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被审计单位进行监督,做到审计组审到哪里,廉政回访就跟踪到哪里。

       二是创新回访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印制和发放《陕县审计局审计组廉政回访征求意见卡》,广泛征求被审计单位这一传统模式外,采取现场巡查与审后回访相结合、回访座谈与发函回访相结合、回访计划与项目管理相结合、廉政回访与廉政谈话相结合、回访结果与干部考核、年终目标任务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廉政回访工作。

       三是科学利用回访结果,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通报回访情况。每次回访结束后局纪检组都形成回访情况报告,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同时把审计回访结果向干部职工通报。针对回访发现的审计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由局党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局纪检组对有关审计组和责任人,进行专门谈话,指出问题、提出要求,督促落实。另一方面,纳入考核,落实奖惩。对局年度考核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惩罚力度的同时,增加了廉政回访所占分值,并对表现好的进行加分。审计回访的结果作为审计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在全局营造出了良好的审计工作氛围。

      截止目前,该局首批随机安排的14个审计项目已回访完毕。通过回访,提高了审计人员的执法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强化了对审计权力的监督与制约,规范了审计行为,有力推进了审计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审计对外的良好形象。